三、判斷題(本題共10題,每小題1分,共10分)
8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一方欲向合營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時,如合營他方不同意,則欲轉讓出資方可以向合營各方以外的第三方轉讓出資。()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依據規定,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時,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行為無效。
試題點評:如果不是講課老師的刻意提醒,差點就把這個和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混淆了。
82.企業由債權人申請破產,上級主管部門申請整頓并已由企業與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議的,應繼續破產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企業與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議的,應該中止破產程序。
83.如果持票人轉讓出票人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則該轉讓不發生票據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債權讓與的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出票人的禁止背書應記載在匯票的正面。如果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將出票人作此背書的匯票轉讓,該轉讓不發生票據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債權讓與的效力,出票人對受讓人不承擔票據責任。
試題點評:不知道聽課郭老師的講課,你是否還是把出票人的禁止背書和背書人的禁止背書混淆了?
84.為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的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審計報告公開后5日內,不得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依據法律規定,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后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試題點評:嘿嘿,老師強調了N遍的知識點,我一眼就作出了判斷!
85.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出境前未結算清應納稅款,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依據規定,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出境前未結清應納稅款,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86.在中國境內擁有并且使用車船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均為車船使用稅的納稅人。()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車船使用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擁有并且使用車船的單位和個人。但是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投資興辦的企業,外籍人員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等適用《車船使用牌照稅暫行條例》,不是車船使用稅的納稅人。
87.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的財產留置之前的,稅收應當先于留置權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應當優先于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執行。
88.民族自治地方有關調整經濟關系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也是我國經濟法的淵源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經濟法的淵源包括:憲法、法律、法規、規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國際條約、協定。
89.投資人在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申請書上沒有注明是以個人財產出資還是以家庭共有財產出資的,應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依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沒有明確的,就不能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90.公司董事從事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依據規定,公司的董事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四、簡單題(本題共3題,每小題5分,共15分)
1.甲、乙、丙三人合伙設立A企業,約定甲出資4萬元,乙出資3萬元,丙出資3萬元。三人按4:3:3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伙損益。A企業成立后,與B公司簽訂一購貨合同,保證人為丁。后因A企業無力償還貨款,B公司要求丁承擔保證責任,丁以未約定保證形式,只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為由拒絕。B公司遂對A企業和丁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還查明,甲對戊負有債務2萬元,戊對A企業負的債務2萬元;乙對C公司負有債務2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情況和合伙企業、擔保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丁認為未約定保證形式,自己只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觀點是否正確?為什么?
(2)戊能否將甲欠他的2萬元債務與他欠A企業的2萬元債務低銷?為什么?
(3)若乙個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對C公司的2萬元債務,則C公司可以通過何種途徑用乙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清償2萬元債權?
參考答案:(1)丁的觀點不正確。根據規定,未約定保證方式的,保證人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本題中B公司與丁的保證未約定保證方式,所以丁應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2)甲欠戊的2萬元債務與戊欠A企業的2萬元債務不能抵銷。依據規定,合伙企業中某一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
(3)C公司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乙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依據規定,合伙人個人財產不足清償其個人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試題點評:這道題涉及到合伙企業、保證方式的知識點在喻老師的模擬試題中的客觀題中都涉及到了。
2.甲企業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向法院申請破產,法院受理了該破產案件。
甲企業是乙企業向銀行借款的保證人,銀行在得知甲企業破產情況后。決定將其債權作為破產債權申報受償。丙企業是甲企業的債權人,丙企業由于擔心自己的債權得不到全額清償,一再要求甲企業以部分財產償還所欠丙企業的未到期債務,甲企業同意了丙企業的要求,并進行了清償。
要求:根據上述情況和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銀行能否將其擔保債權作為破產債權申請受償?為什么?
(2)甲企業提前償還丙企業未到期債務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么?
參考答案:(1)銀行可以將其擔保債權作為破產債權申請受償。依據規定,被申請破產的債務人為他人擔任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而免除。債權人在得知保證人破產的情況后,享有是否將其擔保債權作為破產債權申報受償的選擇權。
(2)甲企業提前償還丙企業未到期債務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依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破產企業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行為是無效的,是違法行為。
3.某進出口公司進口一批機器設備,經海關審定的成交價為200萬美元。另外,貨物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費10萬美元,保險費20萬美元,由買方負擔的購貨傭金5萬美元、包裝勞務費3萬美元。
已知:市場匯率為1美元=8.3人民幣元,該機器設備適用關稅稅率為30%
要求:根據上述情況和關稅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進出口公司在進口該批機器設備過程中發生的哪些費用應計入貨物的完稅價格?
(2)計算進口該批機器設備應繳納的關稅稅額
(3)說明進出口公司進口該批機器設備申報繳納關稅的期限。
參考答案:(1)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進口應稅貨物的成交價格以及該貨物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費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為基礎審查確定。所以進出口公司在進口該批機器設備過程中審定的成交價200萬美元、貨物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費10萬美元、保險費20萬美元以及包裝勞務費3萬美元都應計入貨物的完稅價格。
(2)關稅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200+10+20+3)×8.3×30%=580.17萬元
(3)進出口公司應當自運輸該批機器設備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向貨物進境地海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