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1.√。要約的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果缺少主要條款(如數量、價款),則屬于要約邀請。要約具有法律約束力,而要約邀請沒有法律約束力。
2.×。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
3.×。無效合同是不具法律約束力和不發生履行效力的合同。
4.×??沙蜂N合同的變更和撤銷須由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申請,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
5.×。無處分權的人因處分他人財產而訂立了合同,但訂立合同后取得了處分權,則該合同有效。
6.×。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法律后果是暫時中止合同履行,“不安”原因消除應當恢復合同履行。
7.×。在合同訂立后,當事人一方沒有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如果是由于免責事由的出現造成的,則可根據情況免除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8.√。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9.×。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包括確認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10.√。(1)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優先受償;(2)質權因質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出質財產。
11.×。合同無效、被撤銷、變更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12.×。根據《合同法》的規定:(1)債務人將合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必須經債權人同意。(2)債權人將合同權利轉移給第三人,不需要經債務人同意,但應當通知債務人,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權讓與行為對債務人發生效力。
13.√。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無效合同根據其無效程度和范圍,分為部分無效合同和全部無效合同。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14.×。當事人可以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因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15.×。本題考點為權利質押。根據《擔保法》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16.√?!逗贤ā芬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合同成立有效。
17.×。本題所述屬于債務人向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情況。《合同法》規定,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義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18.×?!逗贤ā芬幎ǎ写砣藨敯凑毡淮砣说奈行惺勾頇啵ǘù砣艘勒辗傻囊幎ㄐ惺勾頇?,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
19.×。在倉儲合同中,倉單持有人提前提取倉儲物的,不減收倉儲費;在借款合同中,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20.×。《合同法》規定,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利息歸還寄存人。
四、綜合題1.【答案】
(1)甲、乙雙方達成的改變標的物的協議有效。但甲、乙達成的該協議造成了主合同的變更,并且未經保證人丙公司書面同意,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甲、丁兩公司達成的提供貨物協議對乙方無效(或甲、丁兩公司達成的提供貨物協議無效)。因為甲負有提供貨物的合同義務,甲公司應當經乙公司同意,才可以將其合同義務轉移給丁公司。在未經乙公司同意的情況下,甲的轉移行為對乙公司不發生效力,乙公司有權拒絕丁公司向其履行,同時有權要求甲公司履行義務并承擔不履行或遲延履行合同的法律責任。
(3)乙行使后履行抗辯權不合法。因為乙在甲、丁未履行其到期供貨義務時未行使后履行抗辯權,在丁向其提供貨物時也接受了貨物,可視為乙認為甲、丁完全履行了合同義務;乙的后履行抗辯權消滅。
(4)甲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因為甲乙雙方未經保證人同意改變了合同,丙公司不再承擔保證貢任。
2.【答案】
(1)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給付25萬元定金合法。根據《合同法》和《擔保法》的規定(或法律規定),合同可以約定定金條款,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的合同約定的定金為25萬元,占主合同標的額的16.67%,符合法律規定。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或法律規定),依法訂立的合同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時,對方有異議的,應當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3)甲公司要求增加違約金數額依法能夠成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或法律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繼續履行合同依法能夠成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或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違約方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
(5)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或法律規定),在甲、乙之間的合同糾紛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乙公司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時,丙公司對甲公司應當履行一般保證責任?;蛟谝衣男泻贤?個月內,當甲對乙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或甲向丙提出承擔保證責任的要求時,丙應對甲履行一般保證責任。
3.【答案】
(1)甲乙公司訂立的買賣合同成立。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雖然甲乙雙方沒有在合同書上簽字蓋章,但甲公司已將70臺精密儀器交付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為合法。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的行為合法。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4)丙公司對貨物毀損應向甲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答案】
(1)已交貨的4臺儀表柜質量不合格是乙方的過錯,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規定: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本案中乙發現原材料質量不合要求后,卻怕傷害雙方的合作關系,沒有及時通知定作方更換,且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作不符合要求的儀表柜,因此應由乙方承擔責任。
(2)對未交貨的2臺儀表柜不能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對未交貨的2臺儀表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逗贤ā芬幎ǎ撼袛埲藨斠宰约旱脑O備、技術和勞務,完成主要工作,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所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加工任務委托
給丙方加工,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這樣的行為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其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雖然丙方發生了火災這種意外事件,但丙方可以免除對乙方的責任。然而,乙方對甲方應負的責任卻不能免除,因為該意外事件并沒有發生在甲方和乙方的合同關系之中,因此,乙方對未發貨的2臺儀表柜應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法》規定:承攬人支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按照這一規定,乙方已交的4臺儀表柜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調換,經過修理或調換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因逾期交付或拒付造成的損失,乙方都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由于乙方因原材料的原因已無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也無法修理和調換,此加工承攬合同應視為客觀上完全沒有履行。因此,此案可作如下處理:第一。
乙方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1600元;第二,乙方承擔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甲方提供的全部原材料的價款及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第三,解除雙方的加工承攬合同。
5.【答案】
(1)美新廠與永利公司之間的協議屬于融資租賃合同。這類合同關系涉及三方當事人,其中美新廠是承租人,永利公司是出租人,實華公司是出賣人。
(2)實華公司負有先履行合同的義務,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它有確切證據證明永利公司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時,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履行合同,并應及時通知對方。但對方在合理的期限內恢復履行能力或者提供擔保的,合同應當恢復履行。因此實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是不正確的。
(3)實華公司有權要求付款人付款,但如被拒絕付款則無權對其前手行使追索權。因為該匯票已在提示承兌期間獲得承兌?!镀睋ā芬幎ǎ娖焙蠖ㄆ诟犊畹膮R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未在上述法定期限內為付款提示的,則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是,持票人喪失的追索權僅限于其前手,而對于承兌人并不發生失權的效果。本案中,持票人實華公司持有的票據到期日是10月20日,但該公司于11月1日提示付款,已經超過了法定的提示付款期限,
因此,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又因該匯票已得到承兌,所以,有權向付款人請求付款。
(4)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歸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經支付大部分租金,但無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收回的租賃物的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還。由于美新廠與永利公司已約定了租賃物期滿歸美新廠,并且美新廠已支付了24萬元租金中的18萬元,據此,永利公司收回租賃物,美新廠可以要求部分返還租金。若雙方發生糾紛,應當根據雙方書面合同中的約定,提請公司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裁決。
(5)美新廠欠銀行的貸款首先應當用該企業的財產償還,即應追回合伙人私分的4萬多元財產,以及永利公司因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賃物而返還給該企業的部分租金和其他費用。如果上述兩部分財產,仍不能還清銀行貸款,則應當由合伙人乙、丙、丁承擔連帶責任。
因為該筆貸款發生在甲退伙后,所以甲對此不承擔償還責任。而丁作為人伙的合伙人,法律規定對其入伙前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也應承擔連帶責任。
在銀行貸款償還后,合伙人乙、丙、丁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平均分擔責任。已經承擔責任的合伙人有權向沒有承擔或者沒有足額承擔責任的合伙人,追償他們按照合伙協議約定應當承擔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