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
1.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共益債務。()
2.以匯票設定質押時,出質人在匯票上只記載了“質押”字樣而未在票據上簽章的,構成票據質押。()
3.中國公司擬與外國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雙方約定,企業總投資額為1200萬美元,注冊資本為520萬美元。其中,中方出資360萬美元,外方出資160萬美元。各方出資自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一次繳清。中外雙方這一約定,符合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
4.支票的出票人于2006年10月10日出票時,在票面上記載“到期日為2006年10月28日”,該記載有效。()
5.銀行匯票被拒絕承兌后,持票人即使未按照規定期限通知其前手,該持票人仍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
6.債權人會議表決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時,經二次表決仍未通過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7.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8.只有合法行為才能引起相應的經濟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終止。()
9.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公司章程可以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10.在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