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
1.
[答案]:×
[解析]:如當事人沒約定或是約定不明確的,以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
2.
[答案]:×
[解析]: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5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3.
[答案]:√
[解析]:合營企業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
4.
[答案]:×
[解析]:如果自可撤銷民事行為成立時起超過1年,當事人才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5.
[答案]:√
[解析]: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6.
[答案]:×
[解析]:只有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發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礙,才能中止時效的進行,而不是由權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請中止。
7.
[答案]:×
[解析]: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前手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8.
[答案]:×
[解析]: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內部合伙人之間的分擔比例對債權人沒有約束力。債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清償利益,請求全體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承擔全部責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確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別追償。
9.
[答案]:×
[解析]:根據《破產法》規定,通過和解協議,必須經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過半數通過,并且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2/3以上。
10.
[答案]:×
[解析]: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于核準的用途,不得用于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