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5工程物資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裝的設備以及為生產準備的工器具等。二、本科目可按“專用材料”、“專用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明細核算。工程物資發生減值的,可以單獨設置“工程物資減值準備”科目,比照“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進行處理。三、工程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一)購入為工程準備的物資,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二)領用工程物資,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將領出的剩余物資退庫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
(三)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轉作本企業存貨的,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的成本。
1606固定資產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出售、報廢、毀損、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原因轉出的固定資產價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等。
二、本科目可按被清理的固定資產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固定資產清理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因出售、報廢、毀損、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轉出的固定資產,按該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其賬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
(二)清理過程中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及其他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借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借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固定資產清理完成后,屬于生產經營期間正常的處理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屬于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貸方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
1611未擔保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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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租賃)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出資產的未擔保余值。
二、本科目可按承租人、租賃資產類別和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未擔保余值發生減值的,可以單獨設置“未擔保余值減值準備”科目。
三、未擔保余值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出租人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租賃款,在租賃期開始日,應按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未擔保余值,借記本科目,按融資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最低租賃收款額和未擔保余值的現值之和),貸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二)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行使了優惠購買選擇權的,企業(租賃)按收到承租人支付的購買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長期應收款”科目。存在未擔保余值的,按未擔保余值,借記“租賃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
承租人未行使優惠購買選擇權,企業(租賃)收到承租人交還租賃資產,存在未擔保余值的,按未擔保余值,借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存在擔保余值的,按擔保余值,借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貸記“長期應收款”科目。
(三)資產負債表日,確定未擔保余值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未擔保余值減值準備”科目。未擔保余值價值以后又得以恢復的,應在原已計提的未擔保余值減值準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未擔保余值減值準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融資租出資產的未擔保余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