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獨立賬戶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對分拆核算的投資連結產品不屬于
風險保障部分確認的獨立賬戶資產價值。
二、本科目可按資產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獨立賬戶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向獨立賬戶劃入資金,借記本科目(銀行存款及現金),貸記“獨立賬戶負債”科目。(二)獨立賬戶進行投資,借記本科目(債券、股票等),貸記本科目(銀行存款及現金)。對獨立賬戶投資進行估值,按估值增值,借記本科目(估值),貸記“獨立賬戶負債”科目;估值減值的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按照獨立賬戶計提的保險費,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保費收入”科目。同時,借記“獨立賬戶負債”科目,貸記本科目(銀行存款及現金)。
對獨立賬戶計提賬戶管理費,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手續費及傭金收入”科目。同時,借記“獨立賬戶負債”科目,貸記本科目(銀行存款及現金)。
(四)支付獨立賬戶資產,借記“獨立賬戶負債”科目,貸記本科目(銀行存款及現金)。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確認的獨立賬戶資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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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處理財產損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價值。物資在運輸途中發生的非正常短缺與損耗,也通過本科目核算。企業如有盤盈固定資產的,應作為前期差錯記入“以前年度損益
調整”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盤盈、盤虧的資產種類和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待處理財產損溢的主要賬務處理。(一)盤盈的各種材料、產成品、商品、生物資產等,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盤虧、毀損的各種材料、產成品、商品、生物資產等,盤虧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資產”、“固定資產”等科目。材料、產成品、商品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處理。
(二)盤虧、毀損的各項資產,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處理時,按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本科目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借方差額,借記“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盤盈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財產,借記本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營業外收入”等科目。四、企業的財產損溢,應查明原因,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處理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負債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