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會計分錄如下
2005年的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99
遞延所得稅資產55.24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54.24
2006年的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99
遞延所得稅資產27.62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26.62
2007年的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99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99
2008年的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99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71.38
遞延所得稅資產27.62
2009年的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99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43.76
遞延所得稅資產55.24
(二)【答案及解析】
(1)對甲公司2月5日以土地置換原材料進行賬務處理(北京安通學校提供試卷,歡迎查看)
①判斷是否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收到補價/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300/ 2500=12%< 25%;因補價占交易金額的12%,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②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300
原材料 1880.34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19.66
累計攤銷 200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2000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2500萬×5%) 125
營業外收入(2500-(2000-200)-125)575
(2)對甲公司6月30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進行賬務處理
根據準則規定,材料價格下降使得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低于產成品的生產成本時,該材料應該按照材料的可變現凈值計量。
①產品的可變現凈值=產品估計售價—估計銷售費用及稅金=950-15=935(萬元)
產品的可變現凈值低于其成本970萬元,即材料價格下降表明其生產的產品的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因此原材料應當按照可變現凈值計量。
②計算原材料的可變現凈值,并確定期末價值(北京安通學校提供試卷,歡迎查看)
原材料的可變現凈值==產品的估計售價—將材料加工成產品尚需投入的成本—估計銷售費用及稅金==950-170-15==765(萬元)
原材料的可變現凈值為765萬元,成本為800萬元,需計提跌價準備35萬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 35
貸:存貨跌價準備 35
(3)8月15日甲企業債務重組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付賬款 1000
貸:銀行存款 50
其他業務收入 3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50萬×17%) 59.5
交易性金融資產 240
投資收益(500-240) 260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1000-50-350×1.17-500)40.5
借:其他業務支出 400
貸:原材料(800萬×50%) 400
借:存貨跌價準 (35萬×50%) 17.5
貸:資產減值損失 17.5
(注:用原材料的一半抵債,應按相應比例結轉存貨跌價準備)
(4)12月31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產品的可變現凈值=產品的估計售價—估計銷售費用及稅金=700—20=680(萬元)
產品的可變現凈值高于其生產成本600萬元;根據準則規定,對于用于生產而持有的材料,如果用其生產的產品的可變現凈值預計高于其生產成本,則該材料應當按照成本計量。年末時,原材料的成本為400萬元,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17.5萬元,故應沖回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17.5萬元:
借:存貨跌價準備 17.5
貸:資產減值損失 17.5
五、綜合題
(一)【答案及解析】
1.債務重組的賬務處理
(1)2001年12月18日債務重組時:
借:固定資產2340
營業外支出20
應收賬款1150
貸:應收賬款3510
(2)2003年收回余額時:
借:銀行存款1180
貸:應收賬款1150
營業外支出302. 甲公司2003~2005年設備折舊及減值準備的會計處理如下:
(1)2003年的折舊處理如下:
借:營業費用 466
貸:累計折舊 466
(2)2003年計提減值準備198萬元:
借:營業外支出 198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198
(3)2004年、2005年的折舊處理如下:
借:營業費用 400
貸:累計折舊 400
(4)2005年末該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為400萬元而其可收回價值為450萬元,說明其賬面價值有所恢復,但按照新會計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的價值一旦貶值不得恢復,所以2005年末應不作調整。
3.甲公司2003~2005年的所得稅會計處理如下(北京安通學校提供試卷,歡迎查看):
(1)2003年的所得稅處理:
借:所得稅264
遞延所得稅資產142.23[=(233+198)×33%]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406.23[=(800+233+198)×33%]
(2)2004年的所得稅處理:
借:所得稅264
遞延所得稅資產55.11(=167×33%)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319。11[=(800+167)×33%]
(3)2005年的所得稅處理:
同2004年。
4.丁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補價所占比重=12÷300×100%=4%<25%,所以,該交易屬于非貨幣性交易。
(2)換入固定資產的入賬成本=300-12=288(萬元);
(3)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288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40
銀行存款12
營業外支出5[=300-(330-40)-300×5%]
貸:無形資產 330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15
5.甲公司更正會計差錯的處理如下:
(1)甲公司換入專利權的入賬成本=288+12=300(萬元);
(2)甲公司本應于2006年攤銷無形資產價值43.75萬元(=300÷4×7/12);
(3)甲公司在2007年作如下差錯更正:
①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3.75
貸:無形資產 43.75
②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4.4375(=43.75×33%)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4.4375
③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29.312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9.3125
④借: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2.93125
――法定公益金 1.465625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4.396875
(二)【答案及解析】
(1)判斷注冊會計師提出疑問的會計事項中,甲公司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①事項1
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所得稅會計核算方法的改變屬于會計政策變更,應進行追溯調整
②事項2
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己記入長期待攤費用的開辦費應自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性計入損益(或計入當期費用)
③事項3
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開發新產品的開發費用在滿足資本化條件時應計入無形資產成本。
④事項4
甲公司的會計處理按新會計準則是正確的
(2)對于甲公司不正確的會計處理,請編制相關的調整分錄
①借:遞延所得稅資產66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66
②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402
遞延所得稅資產198
貸:長期待攤費用600
③借:無形資產50
貸:累計攤銷5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45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4.85(=45×33%)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14.85
④調整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259.9725
盈余公積45.877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305.85
(3)根據調整結果,填寫調整后的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金額:
甲公司資產負債表部分項目
2007年12月31日 單位:萬元
資產負債表 | |||
資產 |
年末數 |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 |
年末數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14.85 | |
無形資產 |
45 |
盈余公積 |
-45.8775 |
長期待攤費用 |
-600 |
其中:公益金 |
-15.2925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264 |
未分配利潤 |
-259.9725 |
資產合計 |
-291 |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合計 |
-291 |
(4)根據調整結果,填寫調整后的甲公司2007年利潤表相關項目金額(北京安通學校提供試卷,歡迎查看):
利 潤 表
2007年
項 目 |
無形資產的調整 |
所得稅方法的調整 |
開辦費用的調整 |
合計調整數 |
一、營業收入 |
|
|
|
0 |
減:營業成本 |
|
|
|
0 |
營業稅費 |
|
|
|
0 |
銷售費用 |
|
|
|
0 |
管理費用 |
-45 |
|
600 |
555 |
財務費用(收益以“-”號填列) |
|
|
|
0 |
資產減值損失 |
|
|
|
0 |
加:公允價值變動凈收益(凈損失以“-”號填列) |
|
|
|
0 |
投資凈收益(凈損失以“-”號填列) |
|
|
|
0 |
二、營業利潤(虧損以“-”號填列) |
45 |
0 |
-600 |
-555 |
加:營業外收入 |
|
|
|
0 |
減:營業外支出 |
|
|
|
0 |
三:利潤總額(虧損總額以“-”填列) |
45 |
0 |
-600 |
-555 |
減:所得稅費用 |
14.85 |
|
-198 |
-183.15 |
四、凈利潤(凈虧損以“—”填列) |
30.15 |
0 |
-402 |
-371.85 |
加:年初未分配利潤 |
|
56.1 |
|
56.1 |
六、可供分配的利潤 |
30.15 |
56.1 |
-402 |
-315.75 |
減: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
3.015 |
0 |
-40.2 |
-37.185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1.5075 |
0 |
-20.1 |
-18.5925 |
七、未分配利潤 |
25.6275 |
56.1 |
-341.7 |
-259.9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