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近日作出采取監管措施的決定,責令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6月30日起暫停其西安西新街營業部業務3個月;責令東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自6月30日起暫停其上海吳淞路營業部業務1個月。這是新證券法實施后,證券監管部門第一次依法對證券公司營業部采取行政監管措施。
“此次對券商營業部采取監管措施,有一定新意。”業內人士認為,上述監管措施客觀上體現出一種“分層處置”的思路:對營業部而非券商整體采用暫停業務的懲處,避免了“一刀切”,使監管措施更有針對性;通過責成券商對營業部違規行為進行整改,并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有利于從券商層面上認識問題的嚴重性,提高整改質量,并起到警戒作用。
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各證券公司通過加強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強化集中控制,加大了防范分支機構違法違規經營力度,起到了明顯效果。目前,證券公司營業部違法違規案件多發的勢頭基本得到遏制,但仍有個別證券公司的分支機構還存在一定的問題。
該負責人表示,各證券公司應認真汲取上述案例教訓,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加強分支機構的管理,形成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中國證監會也將根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加大監管力度,對新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果斷采取必要的監管措施,確保綜合治理工作的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