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與轉讓業務指引(試行)》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項目股權轉讓業務指引(試行)》的通知
市場監測發〔2014〕17號
各報價系統參與人:
為規范報價系統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與轉讓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項目股權轉讓業務,根據《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管理辦法(試行)》,我司制定了《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與轉讓業務指引(試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項目股權轉讓業務指引(試行)》,并經中國證券業協會同意,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 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與轉讓業務指引(試行)
2.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項目股權轉讓業務指引(試行)
中證資本市場發展監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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