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第五章:債券,包括債券概述、債券發行、債券交易、債券估值四個小節的內容。更多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復習資料下載>>
1、按付息方式,國債可分為貼現國債和附息國債。通常,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國債為貼現國債,期限在1年以上的國債為附息國債。
2、企業債券的發行期限一般為3~20年,以10年為主;公司債券的發行期限一般為3~10年,以5年為主。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3、一般債券期限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根據資金需求和債券市場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但單一期限債券的發行規模不得超過一般債券當年發行規模的30%。
4、中央銀行票據的期限通常在3個月到3年。中期票據待償還余額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長期國債是指償還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
5、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6000萬元; ②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 ③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l年的利息; ④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⑤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⑥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6、政策性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下列文件:金融債券發行申請報告;發行人近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金融債券發行辦法;承銷協議;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7、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對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的有關規定,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1期末凈資產額的40%。
8、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具備以下條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于4%;最近三年連續盈利;貸款損失準備計提充足;風險監管指標符合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9、保險公司次級債務的償還只有在確保償還次級債務本息后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募集人才能償付本息;并且募集人在無法按時支付利息或償還本金時,債權人無權向法院申請對募集人實施破產清償。
10、證券公司借入或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次級債為長期次級債。證券公司長期次級債可按一定比例計入凈資本,到期期限在3年、2年、1年以上的,原則上分別按100%、70%、50%的比例計入凈資本。
證券公司為滿足正常流動性資金需要,借入或發行期限在3個月以上(含3個月)、1年以下(含1年)的次級債為短期次級債。短期次級債不計入凈資本。證券公司為滿足承銷股票、債券業務的流動性資金需要而借入或發行的短期次級債,按有關規定和要求減扣風險資本準備。
11、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最長期限不超過365天的有價證券。超短期融資券是指具有法人資格,信用評級較高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期限在270天(9個月)以內的短期融資券。
12、我國的混合資本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為補充附屬資本發行的、清償順序位于股權資本之前但列在一般債務和次級債務之后、期限在15年以上、發行之日起10年內不可贖回的債券。
13、發行人應在中國人民銀行核準金融債券發行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開始發行金融債券,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發行。
14、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
②具有從事金融債券發行和管理的合格專業人員。
③金融租賃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于5億元或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汽車金融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于8億元或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
④資產質量良好,最近1年不良資產率低于行業平均水平,資產損失準備計提充足。
⑤無到期不能支付債務。
⑥凈資產不低于行業平均水平。
⑦經營狀況良好,最近3年連續盈利,最近1年利潤率不低于行業平均水平,且有穩定的盈利預期。
⑧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所發行金融債券1年的利息。
⑨風險監管指標達到監管要求。
⑩最近3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⑩中國人民銀行和原中國銀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另外,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后,資本充足率均應不低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