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jié) 結算風險及防范
命題點一 證券結算風險的概念和種類(熟悉)
證券結算風險是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在組織結算過程中所面臨的風險,根據(jù)成因,大致可以將證券結算風險分為以下幾類: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操作風險。
(4)法律風險。
(5)結算銀行風險。結算銀行破產(chǎn)、倒閉時,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存放在結算銀行的存款將面臨無法足額收回的風險。
命題點二 證券結算風險的防范措施
世界各國采用了許多措施來管理和防范結算風險,主要包括:
(1)采用事前防范措施,強化結算參與人的資格管理。
(2)在共同對手方制度下,通過貨銀對付交收機制來防范本金風險,保證證券和資金的所有權同時進行實質性交收,也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3)采取上市制度、收取擔保品來防范價差風險。
(4)建立結算互保金和其他財務資源,防范流動性風險。
(5)妥善選擇結算銀行,防范結算銀行風險。
(6)加強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內部管理,完善證券登記結算系統(tǒng)軟、硬件設施,防止操作風險。
(7)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體系和健全的業(yè)務規(guī)則體系,減少結算行為和結算關系在法律上的不確定性,防范法律風險。
(8)提高快速處置風險的能力,防止系統(tǒng)性風險的發(fā)生。
命題點三 我國的結算風險防范和管理措施(熟悉)
(一)事前防范措施
(1)要求建立結算參與人制度,設立結算參與人資格門檻。
(2)建立結算參與人風險評估體系。
(3)對于持續(xù)或重大交收違約的結算參與人,限制其凈買入額,或暫停、終止辦理其部分、全部結算業(yè)務。
(二)本金風險的防范
針對本金風險,《證券結算風險基金管理辦法》規(guī)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須引入貨銀對付機制。
(三)價差風險的防范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可以要求高風險參與人提供交收履約擔保。另外,當結算參與人資金交收違約且其當日買入暫不交付的證券不足以彌補違約交收資金時,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可以扣劃其自營證券,或要求其提供擔保;結算參與人在規(guī)定期限仍無法償還資金的,可以通過變賣相關暫不交付的證券、擔保品等予以彌補;處置所得不足的,可以向違約結算參與人追索;在規(guī)定期限內無法追回的,可用結算互保金彌補。
另外,在證券市場設立之初即設立的結算互保金,也可用于彌補結算參與人違約給中國結算公司帶來的損失。
(四)流動性風險的防范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可以按照有關規(guī)定申請授信額度,或將專用清償證券賬戶中的證券用于質押申請貸款。
在證券流動性風險方面,由于滬、深證券交易所對A股等多數(shù)品種實施前端監(jiān)控,一般情況下不可能出現(xiàn)證券交收違約,因此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來說,證券流動性風險并不突出。
(五)其他風險的防范
(1)針對操作風險,要求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對結算數(shù)據(jù)和技術系統(tǒng)進行備份,制定業(yè)務緊急應變程序和操作流程。
(2)針對結算銀行風險,要求建立結算銀行準入標準和風險評估體系。
(3)針對法律風險,規(guī)定了證券交易、托管與結算協(xié)議中與證券登記結算業(yè)務有關的必備條款。
(4)證券結算風險基金按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收入、收益的20%,以及結算參與人證券交易金額的一定比例收取,基金總額上限為30億元。
輔導資料:2015年證券從業(yè)資格考點精華匯總[5科]
模擬試題:證券從業(yè)資格考試五科試題沖刺專題
真題推薦:2001-2014年證券考試真題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