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專用證券賬戶僅供定向資產管理業務使用,并且只能由代理辦理專用證券賬戶的證券公司使用,不得轉托管或者轉指定,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
142、定向資產管理合同由證券公司、資產托管機構和客戶三方簽署。( )
143、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A股等品種的清算與交收流程,證券交易所要為結算參與人法人開立法人資金結算賬戶,通過該賬戶記錄、反映結算參與人每周結算頭寸變化情況。( )
144、大宗交易的申報包括意向申報和成交申報。( )
145、證券公司從事介紹業務,應當與期貨公司簽訂書面委托協議。委托協議應當載明報酬支付及相關費用的分擔方式。
146、證券公司向客戶融券,只能使用融券專用證券賬戶內的證券。( )
147、股份轉讓價格實行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限制為前一轉讓日轉讓價格的10%。( )
148、證券公司、推廣機構應當保證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的總金額不得低于《證券公司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規定的最低金額。( )
149、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從基本特征看,可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也可以通過證券公司進行交易。( )
150、投資者有權在任何情況下變更和撤銷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