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①證券公司應逐日計算客戶交存的擔保物價值與其所欠債務的比例
2日:
①當客戶維持擔保比例低于130%,證券公司應當通知客戶在約定的期限內追加擔保物。該期限不得超過2個交易日。
②個人申請保薦代表人資格,在申請期間申請文件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應自變化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更新材料
3日:
①協議收購上市公司時,達成協議,收購人必須在3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向國務院 及證監會做出
②證券公司解聘合規負責人,應當有正當理由,并自解聘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事實和理由書面報告國務院
③證券公司為證券資產管理客戶開立的證券賬戶,自開戶之日起3個交易日報證券交易所備案
④當投資者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處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持股情況,并予以公告
5日:
①財務顧問將申報文件報中國證監會審核期間,委托人和財務顧問終止委托協議,應終止5個工作日向證監會報送。財務顧問不再符合《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證監會報告
②證券公司應當在代銷合同簽署5個工作日內,向證券公司住所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備說明書
④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各會員應設立或指定專門的部門負責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使用的專用交易單應歸其名下,并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運作前5個工作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辦理手續
⑤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后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⑥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注冊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保薦機構應當自變化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書面報告,由中國證監會予以變更登記
⑦證券賬戶注冊資料的變更,審核通過后,中國結算公司于5個工作日內更變相應注冊資料,經辦人在5個工作日后打印新的證券賬戶卡交申請人
⑧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證券、期貨研討會、演講會、股市及期市沙龍等咨詢活動,主辦人應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向舉辦地證監會提出書面申請。
每周:
①證券公司、托管機構應當按照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至少每周披露一次集合計劃份額的凈值
10日:
①會員應自收到對本單位及本單位從業人員獎勵、處罰的決定文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向協會誠信管理系統申報,查詢申請符合條件、材料備齊,中國證券業協會應自收到查詢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出具誠信報告。誠信信息自該記錄生成之日起保存5年。
②從業人員取得執業證書后,辭職或不為原聘用機構所聘用,或其他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原聘用機構應10日內向協會報告,由協會變更。取得執業證書的從業證券變更聘用機構,新聘用機構應在10日內向協會報告,由協會變更該人員執業注冊登記
⑤擔任上市公司股票增發、配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再融資項目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或財務顧問,自確定并公告公開發行價格之日起10日內,不得發布與該上市公司有關的證券研究報告
⑥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定期會議,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每次應于會議召開10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
⑦投資主辦人與原證券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原證券公司應當在10日內向協會進行離職備案
15日:
①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限制被調查事件當事人的期貨交易,但限制時間不得超過15個交易日,案情復雜的,可延長至30個交易日
②收購人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后15日內未能發出要約,財務顧問應督促收購人立即公告。收購上市公司的行為結束后,收購人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和證交所
③證券公司代銷證券的,應當在代銷期滿后15日后,與發行人共同將證券代銷情況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備案
④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調查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重大證券違法行為時,經批準可以限制被調查事件當事人的證券買賣,但調查期限不得超過 15 個交易日。
⑤證券公司設立申請獲得批準后,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證券公司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申請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⑥協會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會員、從業人員的書面更正申請
⑦在持續督導期間,財務顧問應當結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報告出具持續督導意見,并在前述定期報告披露后的15日內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在持續督導期間,財務顧問接觸委托協議的,委托人應當在1個月內另行聘請財務顧問對其進行持續督導
20日:
①其他股東自法院通知之日起滿20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
②對要求審查董事、監事任職資格的申請,國務院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做出
③中國證監會依法受理、審查文件。對保薦代表人資格的申請,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保薦機構45個工作日)。協會在收到完整的投資主辦人申請材料后20日內完成注冊。
④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前20日前置備于本公司
⑤中國證券業協會在收到完整申請材料20日后完成證券公司客戶管理業務投資主辦人執業注冊
30日:
①對設立、收購、撤銷境內分支機構,變更境內分支機構營業場所,或停業、解散、破產的申請國務院監督管理機構自受理30個工作日做出
②從業人員符合《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規定條件,中國證券業協會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向中國證監會備案,頒發執業證書,對機構提交的執業證書申請表30日內審核完畢
③中國證券業協會收到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提交的注冊申請后,協會在收到完整資料后30日內審核完畢。關于證券投資顧問和證券分析師的注冊登記,中國證券業協會在收到完整申請資料后30日內審核完畢
④收購要約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過60日
⑤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視為同意(20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
⑥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設立方式的,在公司發行的股款繳足并經法定驗資機構驗資后,發起人應當在30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在創立大會結束后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⑦證券交易所應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過后的30天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報送各家會員截止到該日的證券自營業務情況
⑧首次注冊申請和變更注冊申請,證券業協會都是在收到完整材料后30日內審核完畢
40日:
①擔任發行人股票首次公開發行的主承銷商自確定并公告發行價格之日 40日內,不得發布與該發行人有關的證券研究報告
45日:
①中國證監會依法受理、審查申請文件。對保薦機構資格的申請,自受理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做出(保薦人20個工作日)
②對變更業務范圍、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條款或要求審查高管,自受理之日起45個工作日
60日:
①自股東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②證券公司應當在每年度結束之日起60日內,完成資產管理業務合規檢查年度報告、內部稽核年度報告和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年度報告,并報注冊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③集合計劃審計報告應當在每年度結束之日起60個交易日內,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向客戶和資產托管機構提供,并報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備案
季:
①證券公司應按季編制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的報告,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2個月:
①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中期報告
②證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離任的,證券公司應當對其進行審計,并自其離任之日起2個月內將審計報告報送國監機構
3個月:
①證券公司應至少每3個月向客戶提供一次準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
②對增加注冊資本且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調整、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或要求審查股東,實際控制人資格的申請,自受理之日起3個月
③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應當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其3個月內,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④證券公司應當至少每季度向客戶提供一次準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對報告期內客戶資產的配置狀況、價值變動等情況作出詳細說明
⑤證券公司應當在審計結束后3個月內,將證券營業部負責人離任審計報告證券營業部所在地及公司住所地證監局備案
6個月:
①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
②對在境內設立證券公司或境外設立、收購或參股證券經營機構的申請,國務院 。自受理之日起6個月做出
③除證券暫行、終止交易情形外,證券金融公司向證券公司轉融通期限不超過6個月
④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在股票的承銷期內和期滿后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股票
⑤對提交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申請文件的保薦機構,中國證監會自撤銷之日起6個月內不再受理該保薦機構推薦的保薦代表人資格申請
半年:
①證券公司應定期對介紹業務規則 的執行情況和營業部介紹業務的開展情況檢查,每半年向證監會報送
②證券公司選擇客戶時,要求客戶在申請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證券公司所屬營業部開設普通證券賬戶并從事交易時間連續計算滿半年以上
③上市公司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
④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至少每6個月召開一次
1年:
①直投子公司及下屬機構、直投基金由于補充流動性或進行并購過橋貸款而負債經營的,負債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負債余額不得超注冊資本或實繳出資的30%
②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③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④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該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最長期限不超過365天的有價證券
⑤公司債券的期限為1年以上
⑥證券公司申請保薦機構提交的材料中: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1年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準備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18個月:
①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但是為在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執業的,其從業資格自取得之日起滿18個月后自動失效
2年:
①證券投資咨詢人員及證券資信評估業務的申請條件:具有從事證券業務2年以上的經歷
②不得注冊為投資主辦人:被監管機構采取重大行政監管措施未滿2年,被協會采取紀律處分未滿2年。投資主辦人2年內沒有管理客戶委托資產,協會對其不予通過年檢。中國證券業協會對投資主辦人自執業注冊完成之日起每2年檢查一次
③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應當將其向投資人或社會公眾提供的投資咨詢資料,自提供之日起保存2年
④證券公司不得擔任獨立財務顧問:近2年顧問與上市公司存在資產委托 或近1年財務顧問為上市公司提供融資服務
⑤違反考場規則,2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⑥在于客戶簽訂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時,對客戶進行初次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以后至少每2年根據客戶證券投資情況等進行一次后續評估
⑦證券公司應當有3名以上在證券業擔任高級管理人員滿2兩年的高級管理人員
⑧財務顧問主辦人應當具備的條件包括:最近24個月無違反誠信的不良記錄
⑨交易商協會向接受注冊的企業出具《接受注冊通知書》,注冊有效期為兩年
⑩證券營業部負責人離任前接受審計發現違法違規經營,該違規人員至少2年內不得專人其他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或證券公司同等職務及以上管理人員。
3年:
①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股票上市;設立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東3內無違法
②誠信信息中的獎勵信息、處罰信息效力為3年,但因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市場禁入的信息,效力期限為5年
③證券公司及證券營業部應建立客戶投訴書面或電子檔案,保存時間不少于3年
④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連續3年不在機構從業,由協會注銷其執業證書。取得證券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如果最近3年未受過刑事處罰,可以通過證券經營機構申請統一的執業證書
⑤個人申請保薦代表人資格,應提交從事保薦相關業務的詳細情況及3年內擔任境內證券發行項目協辦人的工作,具備3年以上保薦相關業務經歷。
⑥申請投資主辦人注冊人員應具有3年以上證券投資、研究、投資顧問或類似從業經歷
⑦被證監會依法吊銷執業證書或違法,協會可3年不受理其執業證書申請
⑧監事的任期每屆為3年。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
⑨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應每3年強制離崗一次,連續不少于10個工作日。證券公司及證券營業部應當建立客戶投訴書面或者電子檔案,保存時間不少于3年;每年4月底前,將上一年度投訴及處理情況,分別報證券公司住所地及證券營業部所在地證監局備案。自查及演練情況應當以書面方式記載、留存,保存時間不少于3年。
⑩在證券經紀業務中,客戶回訪應當留痕,相關資料應保存不少于3年。對新開戶客戶在1個月內完成回訪,對原有客戶的回訪比例應當不低于上年末客戶總數的10%。
11、承銷商應當保留推介、定價、配售等承銷過程中的相關資料至少3年并存檔備查。
12、證券公司承銷未經核準的證券,自中國證監會確認之日起36個月不得參與證券承銷
5年:
①因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市場禁入的信息效力為5年
②編造而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后果,處5年以下,單處1~10萬罰款
③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5年連續盈利,對股東會股權收購投反對票股東可請求公司按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④利用“薦股軟件”相關業務檔案的保存期限自相關協議終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⑤對有關責任人員采取終身禁入: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5年內被證監會給與行政處罰3次以上或5年內曾被采取禁入措施
⑥證券公司在營業場所保存有關介紹業務的憑證、單據、賬簿、報表、合同等資料不少于5年。
⑦擅自發行股票或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有其他嚴重情節,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⑧單位犯前款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主管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10年:
①財務顧問的工作檔案和工作底稿,保存期不少于10年
15年:
①客戶身份資料自業務關系結束當年計起至少保存15年,與銷售業務有關的其他資料自業務發生當年計起至少保存15年
②基金管理人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
20年
①證券金融公司應當妥善保存履行證監會轉融通辦法規定職責所形成的各類文件、資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②證券自營業務原始憑證以及有關業務文件、資料、賬冊、報表和其他必要的材料應至少妥善保存20年
③證券公司代理開立證券賬戶,應當妥善保管相關開戶資料,保管期限不少于20年
3~12個月
①證券從業人員拒絕協會調查或檢查,由協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給與紀律處分;情節嚴重,中國證監會可以暫停其職業3~12個月
1~3年:
1、承銷機構承銷未經核準擅自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的,中國證監會可以采取 12至36 個月暫不受理其證券承銷業務有關文件等監管措施。
3~5年:
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對有關責任人員采取3~5年進入措施
5~10年:
①行為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或在重大違法行為活動中起重要作用,可對有關責任人員采取5~10年
10~15年:
①封閉式基金通常有固定封閉期
15年:
①保存基金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
②基金客戶身份資料自業務關系結束當年記起至少保存15年,與銷售業務有關的其他資料自業務發生當年至少保存15年
3個月~12個月:
①從業人員拒絕協會調查或檢查 情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