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大家更好的復習備考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小編為您整理了2019年3-4月證券從業法律法規科目的的真題考點,配合真題測試??歼^的可能再考,一定要引起重視,重點復習。
真題測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真題試卷||章節真題考點測試
【真題考點】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回避
【考綱要求】掌握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執業人員向社會公眾開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活動的有關規定
【所屬章節】第三章 證券公司業務規范 第二節證券投資咨詢
【考點提煉】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執業人員在與自身有利害沖突的下列情況下應當進行執業回避:
第一,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公開發行證券的企業的承銷商或上市推薦人及其所屬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和證券投資咨詢執業人員(包括自有關證券公開發行之日起18個月內調離的證券投資咨詢執業人員),不得在公眾傳播媒體上刊登或發布其為客戶撰寫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也不得以假借其他機構和個人名義等方式變相從事前述業務。
第二,證券公司的自營、受托投資管理、財務顧問和投資銀行等業務部門的專業人員在離開原崗位后的6個月內不得從事面向社會公眾開展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第三,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或其執業人員在知悉本機構、本人以及財產上的利害關系人與有關證券有利害關系時,不得就該證券的走勢或投資的可行性提出評價或建議。
第四,中國證監會根據合理理由認定的其他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情形。
【2019.3真題測試】
自營、投資銀行、受托投資管理等業務部門的專業人員離崗后()月內不得從事面向公眾開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A. 六
B. 三
C. 四
D.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