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為您整理8月31日-9月1日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的真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更快速掌握考點,老師帶你突破60分>>
【真題考點】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資方式
【考綱要求】了解
【所屬章節】第一章 第二節
【233網校解析】《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從公司的規定來看,使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或者土地使用權都是可以的,只要能夠評估作價都是可以的。
【2019.8真題測試】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不可以用( )出資。
Ⅰ.知識產權
Ⅱ.勞務
Ⅲ.土地使用權
Ⅳ.設定擔保的財產
A.Ⅲ、Ⅳ
B.Ⅱ、Ⅳ
C.Ⅰ、Ⅲ
D.Ⅰ、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