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一
(股東和股東大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是指依法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即公司股份的所有者。
(一)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
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請求、召集、主持、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大會,并行使相應的表決權;(3)對公司的經(jīng)營進行監(jiān)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
(6)公司
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7)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的股東,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義務:守法、繳納股金:不得退股、不得濫用權利、其他義務。(了解)
(二)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定義及行為規(guī)范
項目 |
控股股東 |
實際控制人 |
定義 |
(1)出資額/資本總額或持有 的股份,股本總額/>50% |
非公司股東 |
行為規(guī)范 |
(1)杜絕損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東利益的關聯(lián)關系 | |
關聯(lián)關系 |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yè)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 |
【例題1·判斷題】(A表示對,B表示錯)
實際控制人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
【答案】B(錯)
【解析】實際控制人非公司股東但能夠支配公司行為(投資關系、協(xié)議或者其他安排)。
(三)股東大會的職權(累積投票制)
股東大會的職權為決定權和審批權;在選舉董事、監(jiān)事時,實行累積投票制度。具體職權如下。
(1)決定公司的經(jīng)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或者監(jiān)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12)審議代表公司發(fā)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3%以上的股東的提案。
(13)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累積投票制: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jiān)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jiān)事人數(shù)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
(四)股東大會的運作和議事規(guī)則
1.股東大會的召集
(1)主持
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
注:監(jiān)事會和連續(xù)90日以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補充召集權和補充主持權,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會議通知
①相關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20目前通知各股東(起始期限不包括會議召開日)。
②臨時股東大會應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各股東。
③發(fā)行無記名股票的,應于30日前公告。
(3)股東大會會議
每年召開一次:上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的6個月內舉行,最遲不得晚于6月30日召開。
(4)股東的出席和代理出席
股東可以親自出席,也可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決,代理人應向公司提交股權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行權(身份證、代理委托書和持股憑證。無記名股票持有人應于會議召開5日前至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公司。
2.臨時提案
審議事項一般由董事會提出,但是有時也會有一些較為重大的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而沒有被董事會提出,因此,《公司法》賦予持有一定股份的股東臨時提案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在股東大會召開l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后者在收到后2日內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臨時性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3.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人數(shù)不足《公司法》規(guī)定人數(shù)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數(shù)的2/3時;
(2)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l0%以上股份的股東
請求時;
(3)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1/3時;(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jiān)事會提議召開時;
(6)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4.股東大會的議事規(guī)則(會議期問必須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規(guī)定)
可以規(guī)定股東大會如何召集、召開,其股權如何行使、審議和決定事項的提案等一系列活動。
5.股東大會決議的無效與撤銷
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無效。股東大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五)股東大會決議
1.普通決議: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shù)通過。
2.特別決議:股東大會作出特別決議,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主要事項有: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
(3)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
(4)變更公司形式;
(5)公司章程規(guī)定和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認定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特別決議誦討的其他事項。
3.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托書一并保存。
【例題2·單選題】
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jīng)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 )通過。
A.2/3以上
B.半數(shù)以上
C.3/4以上
D.全部
【答案】A
【解析】特別決議:股東大會作出特別決議,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主要事項有: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
(3)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
(4)變更公司形式;
(5)公司章程規(guī)定和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認定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特別決議通過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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