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等于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或低于票面金額。 ( )
192、發行人應特別說明發行人計算經營業績特別是連續計算不同主體經營業績的充分財務資料來源。 ( )
193、公司的融資成本也是為公司提供資金而應取得的報酬率。 ( )
194、定向發行的債券應當采用記賬方式向合格投資者發行,每份面值為10萬元,每一合格投資者認購的債券不得低于面值100萬元。( )
195、保薦代表人應當為經中國證監會注冊登記并列入保薦代表人名單的機構。( )
196、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可以在發行方案中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 )
197、中期票據投資者可就特定投資需求向主承銷商進行逆向詢價,主承銷商可與企業協商發行符合特定需求的中期票據。( )
198、申請記賬式國債承銷團乙類成員資格的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包括: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或者總資產在人民幣100億元以上的存款類金融機構,或者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8億元的非存款類金融機構。( )
199、以募集方式設立公司,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公司,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其擬向社會發行股份的比例應達25%以上。 ( )
200、發行人在增資發行招股說明書中應披露最近3個會計年度的比較合并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合并財務報表附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