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提供盈利預測的發行人應當補充披露基于盈利預測的發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發行當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預測數除以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
141、根據需要,國家可以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經評估作價后,界定為國家股,由土地管理部門委托國家股持股單位統一持有。如果原公司已經繳納出讓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權,也可以將土地作價,以國有股的方式投入上市公司。( )
142、發審委審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適用普通程序。( )
143、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涉及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其發行股份價格由相關各方協商確定后,提交股東大會作出決議,關聯股東可以參與表決。( )
144、未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 )
145、債券持有人購買可交換債券后,可以按事先約定的條件和價格將所持債券回售給上市公司股東。( )
146、外資股招股說明書的會計師報告項下應披露公司過去3年(甚至5年)經審計的財務記錄,并應披露公司的主要會計方針與有關附注。( )
147、證券公司申請保薦機構資格時,注冊資本應當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 )
148、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告在其最近1期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3個月。( )
149、經營單項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的證券公司,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5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