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正式發布實施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科創板監控細則》)。
遵循“標準公開、綜合施策”的總體思路,《科創板監控細則》從交易機制完善、交易信息公開、會員協同監管、異常波動及異常交易監管等方面綜合施策,防范市場大幅波動。
《科創板監控細則》共6章,條文共計42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明確交易機制完善的具體要求。《科創板監控細則》在《交易特別規定》的基礎上,明確了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計算標準、適用情形,以及盤中臨時停牌的觸發條件、停牌時間等事項,并要求市價申報應當包含投資者能夠接受的保護限價。
二是細化嚴重異常波動的認定標準。在《交易特別規定》關于異常波動認定標準及措施的基礎上,《科創板監控細則》進一步規定了股票嚴重異常波動的認定標準及可采取的針對性措施。
三是公開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標準。通過總結、提煉和歸納現有監管經驗,將虛假申報、拉抬打壓股價、維持漲(跌)幅限制價格、自買自賣(互為對手方交易)和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等5大類共11種典型異常交易行為監控標準向市場公開,并對上述行為類型均作了定性和定量的描述。
四是壓實異常交易行為的監管責任?!犊苿摪灞O控細則》規定投資者實施異常交易行為的,上交所將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采取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對于投資者反復連續實施異常交易、涉嫌參與過度炒作和市場操縱等情形,將予以從嚴監管。對于會員未適當履行客戶交易行為管理職責的,上交所將對其采取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