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經紀業務營銷人員的直系親屬是可以炒股票的,本人不可以。
證券法之所以限制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主要目的是禁止內幕交易。
根據2019年修訂版《證券法》第三章證券交易第四十條: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根據《關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第六條: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綜上,證券經紀業務營銷人員的直系親屬是可以炒股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