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驟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中,給出了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驟。
(一)整理和閱讀調查材料
(二)按以下7項內容進行分析
1.受傷部位;
2.受傷性質;
3.起因物;
4.致害物;
5.傷害方式;
6.不安全狀態;
7.不安全行為。
(三)確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確定事故的間接原因
(五)確定事故責任者
二、直接原因分析
在《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中規定,屬于下列情況者為直接原因:
1.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附錄A中A.6不安全狀態。
2.人的不安全行為。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附錄中A中A.7不安全行為。
三、間接原因分析
在《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中規定,屬下列情況者為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2.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7.其他。
四、事故的分類
為了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必須對事故進行歸納分類,至于如何分類,由于研究的目的不同,角度不同,分類的方法也就不同。主要有以下分類方法:
1.依照造成事故的責任不同,分為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兩大類
責任事故,指由于人們違背自然規律、違反法令、法規、條例、規程等不良行為造成的事故。非責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學無法預測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2.依照事故造成的后果不同,分為傷亡事故和非傷亡事故
造成人身傷害的事故稱為傷亡事故。只造成生產中斷、設備損壞或財產損失的事故稱為非傷亡事故。
3.依事故監督管理的行業不同,分為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工礦商貿企業傷亡事故)、火災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鐵路交通事故、民航飛行事故、農業機械事故、漁業船舶事故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是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綜合協調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鐵路交通、民航飛行、農業機械和漁業船舶的安全生產。每個行業對事故都有詳細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