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為10月28日、29日,在備考階段為考生們帶來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科目各章考點匯總與分值解析。2017年《安全生產法》精講班試聽>>
第三章 安全生產單行法律
本章大綱要求
1.《礦山安全法》:分析礦山建設、開采的安全保障和礦山企業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有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及應負的法律責任。
2.《消防法》:掌握消防工作的基本規定,分析火災預防、消防組織建設和滅火救援等方面的有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及應負的法律責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規定,分析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等方面的有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及應負的法律責任。
4.《突發事件應對法》:掌握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規定,分析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隹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方面的有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及應負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