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為10月28日、29日,在備考階段為考生們帶來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科目各章考點匯總與分值解析。2017年《安全生產法》精講班試聽>>
第四章 安全生產相關法律
本章大綱要求
1.《刑法》:分析安全生產犯罪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2.《行政處罰法》:判斷安全生產活動中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及應受到的行政處罰。
3.《行政許可法》:掌握行政許可的基本規定,分析行政許可的設定、實施機關和實施程序、監督檢查等方面的有關法律問題,判斷設定行政許可的條件和實施行政許可的合法性。
4.《職業病防治法》:掌握職業病防治的基本規定,分析職業病前期預防、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職業病病人保障等方面的有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及應負的法律責任。
5.《勞動法》:分析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等方面的有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及應負的法律責任。
6.《勞動合同法》:分析勞動合同制度中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方面的有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及應負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