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所剩時間提升復習效率?抓住核心考點,效果事半功倍!下面是小編對其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科目中重要考點進行的梳理整合,希望幫助大家快速掌握。臨考跟著老師抓核心分值>>
第二章 安全生產法律基礎知識
考點1:法的概念
廣義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體。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
狹義的法律:全國人大和人大常委制定的法律。
日常生活中,使用“法律”一詞多是從廣義上來說的。
考點2:法對人的效力
一是屬人主義:法律只適用于本國公民。
二是屬地主義:適用于該國管轄地區內的所有人。
三是保護主義:以維護本國利益作為是否適用本國法律的依據。
四是“折衷主義”:以屬地主義為主,與屬人主義、保護主義相結合。原則是:既要維護本國利益、堅持本國主權、又要尊重他國主權。
考點3: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
我們可以從上位法與下位法、一般法與特別法和綜合性法與單行法3個方面來構建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
1.根據法的不同層級和效力位階,可以分為上位法與下位法
不同的安全生產立法對同一類或者同一個安全生產行為作出不同法律規定的,以上位法的規定為準,適用上位法的規定。
簡稱:上位法優于下位法。
法的形式、制定主體及特征
2. 根據同一層級的法的適用范圍不同,可以分為一般法與特別法。
在同一層級的安全生產立法對同一類問題的法律適用上,應當適用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
3. 根據法的內容、適用范圍和具體規范,可以分為綜合性法與單行法。
綜合性法與單行法的區分是相對的、可分的。
《安全生產法》屬于安全生產領域的綜合性法律?!兜V山安全法》是單獨適用于礦山開采安全生產的單行法。
《煤炭法》既是煤炭工業的綜合性法,又是安全生產和礦山安全的單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