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中級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共7章的內容,67個小節。“第四章 安全生產單行法律”,新增兩部法律,其余變化基本不大。
以下內容來自233網校中級安全工程師陳浩老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精講班內部資料,希望大家要認真記憶!可免費試學>>
2019年新版教材中級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第四章 安全生產單行法律
精講班考點:特種設備種類
第二條 本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
口訣:游客抄起電壓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