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初級資格考試《銀行管理》科目的備考,第二部分監管體系的考查點主要為監管概況、監管指標和方法、銀行業法律體系、行業自律,其中,監管概況的考查點為:
一、國際銀行監管改革的主要內容(了解)
1、《巴塞爾協議》的變化
擴大資本覆蓋面,增強風險捕捉能力;
修改資本定義,強化監管資本基礎;
建立杠桿率監管標準,彌補資本充足率缺陷;
明確宏觀審慎資本要求,反映系統性風險;
建立量化流動性監管標準。
2、《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的主要變化
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的監管;
引人宏觀審慎視角;
重視危機管理、恢復和處置;
完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
3、其他
公司治理改革、金融穩定理事會的成立和改革進展等。
二、主要經濟體銀行監管改革情況(了解)
1、美國
建立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FSOC);
擴充了美聯儲的監管職能;
擴大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的監管權;
新設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CFPB);
撤銷儲貸監管署(OTS),并將相關監管權轉移給其他監管機構;
制定并實施“沃爾克規則”。
2、英國
新成立金融政策委員會(FPC);
新設立審慎監管局(PRA);
新成立金融行為管理局(FCA);
銀行體制改革。
3、歐盟
2010年9月,歐洲議會通過了新的金融監管法案,從2011年1月起,歐洲系統性風險委員會(ESRB)、歐洲銀行業監管局(EBA)、歐洲證券和市場監管局(ESMA)與歐洲|保險和養老金監管局(EIOPA)四家歐盟監管機構宣告成立并正式運行,從宏觀和微觀層面強化對金融體系的監管。
三、我國銀行監管改革情況(熟悉)
1、緊跟趨勢,調整各類監管指標約束,包括:
強化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
新增杠桿率監管要求;
完善流動性監管體系;
改進大額風險暴露管理。
2、建章立制,加強銀行業消費者保護。
3、多措并舉,全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