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
1. × [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審慎監管的要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進行現場檢查:①進入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②詢問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檢查事項作出說明;③查閱、復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毀損的文件、資料予以封存;④檢查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電子計算機管理業務數據的系統。
2. × [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所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含我國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3. × [解析]罰金屬于刑事處罰,罰款屬于行政處罰。
4. √ [解析]略。
5. × [解析]根據《反洗錢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調查中需要進一步核查的,經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省一級派出機構的負責人批準,可以查閱、復制被調查對象的賬戶信息、交易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藏、篡改或者毀損的文件、資料,可以予以封存。調查人員封存文件、資料,應當會同在場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調查人員和在場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金融機構,一份附卷備查。
6. × [解析]在洗錢過程的培植階段,洗錢者通過復雜的金融交易,將非法收益與其來源分開,并進行最大限度的分散,以掩飾線索和隱藏身份。
7. × [解析]單位銀行賬戶之間當日累計人民幣200 萬元以上的轉賬屬于大額交易。
8. × [解析]金融機構反洗錢義務包括開展反洗錢培訓和宣傳工作。
9. × [解析]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的掉期交易屬于免于報告的大額交易。
10. × [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具有的機構監管權并不排斥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功能監管權,并不會導致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雙重檢查和雙重處罰。
11. × [解析]銀監會可以對發生信用危機的銀行進行重組。若重組失敗,銀監會可以決定終止重組,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依法宣告其破產。
12. × [解析]《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規定了免于大額交易報告的九類交易。
13. × [解析]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35條的規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可以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管談話,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和風險管理的重大事項作出說明。
14. × [解析]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的職責之一是接收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因此金融機構需要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外幣大額交易。 來源233網校
15. √ [解析]個人銀行賬戶之間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即屬于大額交易。
16. × [解析]修訂后的《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將其履行的對銀行業的監督管理職能劃分出來,移交給中國銀監會。
17. × [解析]執行有關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行為屬于中國人民銀行的直接檢查監督權。
18. √ [解析]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已經或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依法對其實行接管或促成機構重組。
19. √ [解析]行政處罰是國家行政機關對犯有輕微違法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一種法律制裁,是追究行政責任的形式之一。
20. × [解析]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金融機構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高級管理人員的,應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