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風險管理
1、合作機構管理
合作機構風險的表現形式:房地產開發商和中介機構的欺詐風險;擔保公司的擔保風險;其他合作機構的風險
合作機構風險的防范措施:
(1)“假個貸”的防控措施:加強人員建設,嚴把貸款準入關;進一步完善個人住房貸款風險保證金制度;要積極利用法律手段,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加大“假個貸”的實施成本。
(2)其他合作機構風險的防控措施:深入調查,選擇講信用、重誠信的合作機構;業務合作中不過分依賴合作機構;嚴格執行準入退出制度;有效利用保證金制度;嚴格執行回訪制度。
2、操作風險
貸款審批環節主要業務風險控制點為:未按獨立公正原則審批;不按權限審批貸款,使得貸款超授權發放;審批人員對應審查的內容審查不嚴,導致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
法律和政策風險:
(1)借款人主體資格:未成年人能否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問題;外籍自然人能否辦理住房貸款問題。
(2)合同有效性風險:格式條款無效;未履行法定提示義務的風險;格式條款解釋風險;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風險。
(3)擔保風險:
(4)訴訟時效風險
(5)政策風驗:對境外人士購房的限制;對購房人資格的政策性限制;抵押品執行的政策性限制;
操作風險的防范措施:提高貸款經辦人員職業操守和敬業精神;掌握并嚴格遵守個人住房貸款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嚴格落實貸前調查和貸后檢查
3、信用風險
借款人的信用風險主要表現為還款能力風險和還款意愿風險兩個方面。
信用風險防范措施:加強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甄別、深入了解客戶還款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