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營貸款風險管理
合作機構管理
合作機構風險主要表現為合作機構的欺詐風險和擔保風險。商用房貸款主要面臨是開發商帶來的項目風險和估值機構、地產經紀等帶來的欺詐風險;有擔保流動資金貸款則更多的是面臨擔保機構的擔保風險。
1.商用房貸款的合作機構管理
商用房貸款開展中應規范與外部合作機構的合作,既要充分發揮合作機構在業務拓展、客戶選擇和貸后管理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又要有效防范合作中可能產生的風險,把握好風險控制的主動權。
(1)商用房貸款合作機構風險主要包括:
①開發商不具備房地產開發的主體資格、開發項目五證虛假或不全;
②估值機構、地產經紀和律師事務所等聯合借款人欺詐銀行騙貸。
(2)商用房貸款合作機構風險的防控措施
①加強對開發商及合作項目審查
②加強對估值機構、地產經紀和律師事務所等合作機構的準人管理。
③業務合作中不過分依賴合作機構。
2、有擔保流動資金貸款的合作機構管理
與商用房貸款不同,有擔保流動資金貸款的合作機構主要是擔保機構、為了有效規避擔保機構給銀行貸款帶來的風險,銀行應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嚴格專業擔保機構的準入
在有擔保流動資金貸款開辦初期,應嚴格有擔保流動資金貸款外部擔保機構的準入。
(2)嚴格執行回訪制度
嚴格執行回訪制度,關注擔保機構的經營情況,對擔保機構進行動態管理,以應對擔保機構經營風險,不合格的應及時清出。對于已經準人的擔保機構,應進行實時關注,隨時根據業務發展情況調整合作策略。
在動態管理過程中,要隨時評價與擔保機構的合作情況,建立優質機構檔案及不良機構黑名單,為將來合作提供決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