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債項評級
1. 債項評級的基本概念
(1)債項評級
債項評級是對交易本身的特定風險進行計量和評價,反映客戶違約后的債項損失大小。特定風險因素包括抵押、優(yōu)先性、產品類別、地區(qū)、行業(yè)等。債項評級既可以只反映債項本身的交易風險,也可以同時反映客戶信用風險和債項交易風險。
(2)債項評級與客戶評級的關系
客戶評級與債項評級是反映信用風險水平的兩個緯度。一個債務人只能有一個客戶評級,而同一債務人的不同交易可能會有不同的債項評級。
(3)損失
客戶違約后給商業(yè)銀行帶來的債項損失包括兩個層面:一是經濟損失;二是會計損失。
(4)違約風險暴露
違約風險暴露是指債務人違約時的預期表內表外項目暴露總和。如果客戶已經違約,則違約風險暴露為其違約時的債務賬面價值;如果客戶尚未違約,則違約風險暴露對于表內項目為債務賬面價值,對于表外項目為已提取金額+信用轉換系數×已承諾未提取金額。
(5)違約損失率
違約損失率(Loss Given Default,LGD)是指給定借款人違約后貸款損失金額占違約風險暴露的比例,其估計公式為損失/違約風險暴露。
2. 債項評級的方法
(1)影響違約損失率的因素
①產品因素
包括清償優(yōu)先性(Seniority)、抵押品等。
②公司因素
③行業(yè)因素
④地區(qū)因素
⑤宏觀經濟周期因素
(2)計量違約損失率的方法
①市場價值法。通過市場上類似資產的信用價差(Credit Spread)和違約概率推算違約損失率,其假設前提是市場能及時有效反映債券發(fā)行企業(yè)的信用風險變化,主要適用于已經在市場上發(fā)行并且可交易的大企業(yè)、政府、銀行債券。
②回收現金法。根據違約歷史清收情況,預測違約貸款在清收過程中的現金流,并計算出LGD,即LGD=1-回收率=1-(回收金額-回收成本)/違約風險暴露。
3. 貸款分類與債項評級
信貸資產風險分類通常是指信貸分析和管理人員或監(jiān)管當局的檢查人員,綜合能夠獲得的全部信息并運用最佳判斷,根據信貸資產的風險程度對信貸資產質量作出評價。
2001年,我國監(jiān)管當局出臺了貸款風險分類的指導原則,把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能和損失五類(后三類合稱為不良貸款)。
在分類過程中,商業(yè)銀行必須至少做到以下六個方面:
①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完善信貸規(guī)章、制度和辦法;
② 建立有效的信貸組織管理體制;
③ 實行審貸分離;
④ 完善信貸檔案管理制度,保證貸款檔案的連續(xù)和完整;
⑤ 改進管理信息系統(tǒng),保證管理層能夠及時獲得有關貸款狀況的重要信息;
⑥ 督促借款人提供真實準確的財務信息。
貸款分類與債項評級是兩個容易混淆的概念,二者既區(qū)別明顯又相互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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