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市場風險監測與控制
一、市場風險管理的組織框架
(一)董事會
(二)高級管理層
(三)相關部門
二、市場風險監測與報告
(一)市場風險報告的內容和種類
市場風險監測和分析報告內容:(11條)
(1)市場風險頭寸
(2)結構分析
(3)盈虧情況
(4)變更情況
(5)遵守情況
(6)限額的遵守,對超限額情況的處理
(7)事后檢驗和壓力測試
(8)審計情況
(9)經濟資本分配
(10)應急
(11)其他情況
根據國際先進銀行的市場風險管理實踐,市場風險報告具有多種形式和作用。例如:
(1)投資組合報告。以總結的方式,完整列示了投資組合中的所有頭寸。
(2)風險分解“熱點”報告。風險分解報告使投資組合經理和風險經理清楚地識別在特定的投資組合中風險來自何處。
(3)最佳投資組合復制報告。通過簡化的投資組合來解釋復雜投資組合中主要風險的來源,有助于識別那些能夠最有效降低風險的交易,并且有助于理解復雜投資組合的動態變化。
(4)最佳風險對沖策略報告。最佳風險對沖策略報告提供了商業銀行需要實際購買或出售的頭寸規模,達到降低投資組合風險的目的,并同時獲得采取該風險對沖策略所能夠降低的風險百分比。
(二)市場風險報告的路徑和頻度
三、市場風險控制
(一)限額管理:交易限額、風險限額、止損限額
商業銀行實施市場風險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確保將所承擔的市場風險規模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圍內,使所承擔的市場風險水平與其風險管理能力和資本實力相匹配。
限額管理正是對商業銀行市場風險進行有效控制的一項重要手段。
1.交易限額:是指對總交易頭寸或凈交易頭寸設定的限額。
2.風險限額是指對基于量化方法計算出的市場風險參數來設定限額。
3.止損限額是指所允許的最大損失額。
(1)通常,當某個頭寸的累計損失達到或接近止損限額時,就必須對該頭寸進行對沖交易或立即變現。
(2)止損限額適用于一日、一周或一個月等一段時間內的累計損失。
商業銀行在實施限額管理的過程中,還需要制定并實施合理的超限額監控和處理程序。
管理層應當根據一定時期內的超限額發生情況,決定是否對限額管理體系進行調整。
(二)風險對沖:利用金融衍生產品等金融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實現對沖,即當原風險敞口出現虧損時,新風險敞口產生盈利,并適當抵補虧損。
(三)經濟資本配置:自上而下法、自下而上法
1.自上而下法通常用于制訂市場風險管理戰略規劃。
根據投資組合原理,由于投資組合的整體VaR小于其所包含的每個單體VaR之和,因此,計算經濟資本分配比例時應當對單體VaR進行適當的技術調整。
2.自下而上法通常用于當期績效考核。
同樣根據投資組合原理,累積所得的整體層面的經濟資本應小于各單個經濟資本的簡單加總。
商業銀行可以通過定期分析比對上述兩種方法分解經濟資本時存在的差異,對經濟資本配置的合理性進行有效評估,及時發現高風險低收益的不良業務部門、交易員或交易產品,同時嚴格限制高風險業務的經濟資本配置,將有限的經濟資本配置到能夠創造最優風險-收益率的業務部門、交易員和交易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