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自律組織——中國銀行業協會
(1)成立:2000年成立,是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隊,主管單位為銀監會。
(2)協會宗旨:以促進會員單位實現共同利益為宗旨,履行自律、維權、協調、服務職能,維護銀行業合法權益,維護銀行業市場秩序,提高銀行業從業人員素質,提高為會員服務的水平,促進銀行業的健康發展。
(3)組織機構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由參加協會的全體會員(截止07年1月共70家,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準會員(截止07年1月共37家,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銀行業協會)組成。
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為理事會,對會員大會負責,并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
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職責。常務理事會由會長1名、專職副會長1名、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1名組成。
協會設監事會,由監事長1名、監事若干名組成。
截止07年4月,協會共設有5個專業委員會:法律工作委員會、自律工作委員會、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委員會、農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員會、銀團貸款與交易專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