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單位存款業務
單位存款又叫對公存款,是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將貨幣資金存入銀行,并可以隨時或按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行為。
按存款的支取方式不同,單位存款一般分為單位活期存款、單位定期存款、單位通知存款、單位協定存款等。
(1)單位活期存款
單位活期存款是指單位類客戶在商業銀行開立結算賬戶,辦理不規定存期、可隨時轉賬、存取的存款類型。
單位活期存款賬戶又稱為單位結算賬戶,包括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
其中:
基本存款賬戶簡稱基本戶,是指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企業、事業單位等可以自主選擇一家商業銀行的營業場所開立一個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基本賬戶,同一存款客戶只能在商業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一般存款賬戶簡稱一般戶,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專用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對其特定用途的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臨時存款賬戶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2)單位定期存款
單位定期存款是指單位類客戶在商業銀行辦理的約定期限、整筆存入,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的存款類型。
(3)單位通知存款
客戶在存入款項時不約定存期,支取時需提前通知商業銀行,并約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額方能支取的存款類型。不論實際存期多長,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長短,可再分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兩個品種。
(4)單位協定存款
單位協定存款是一種單位類客戶通過與商業銀行簽訂合同的形式約定合同期限、確定結算賬戶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額度,對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上浮利率計付利息、對基本存款額度按活期存款利率付息的存款類型。
(5)保證金存款
可分為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信用證保證金、黃金交易保證金、遠期結售匯保證金四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