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權利主體
民事權利主體是指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并承擔民事義務的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組織。
(一)自然人
自然人是基于人類自然規律出生和存在的個人。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分為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
(三)非法人組織
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能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組織。
二、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一)民事法律行為
(二)代理
(三)無權代理
(四)表見代理
三、擔保法律制度
(一)擔保法律制度概述
(二)物權法
(三)抵押
(四)質押
(五)保證
(六)留置
四、公司法律制度
(一)《公司法》概述
(二)公司設立制度
(三)公司資本制度
(四)公司的組織機構
(五)公司終止制度
五、票據法律制度
(一)票據的功能
匯兌作用、支付與結算作用、融資作用、替代貨幣作用、信用作用。
(二)票據行為
(三)票據權利
六、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的訂立,
(二)合同的生效
(三)合同的履行
(四)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