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要提高資本充足率,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增加資本;二是降低風險加權總資產。前者稱為“分子對策”,后者稱為“分母對策”。當然,銀行也可以“雙管齊下”,同時采取兩個對策。
(1)分子對策
商業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的分子對策,包括增加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
一級資本的來源包括發行普通股、提高留存利潤等方式。留存利潤是銀行增加一級資本的重要方式,相對于發行股票來說,其成本相對要低得多。
商業銀行增加二級資本的方法,主要是發行可轉換債券、混合資本債券和長期次級債券。
(2)分母對策
商業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的分母對策,主要是降低風險加權總資產以及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資本要求。
除非因資金來源的急劇下降而被迫采用降低風險加權總資產方法以外,銀行一般不會主動采用這種方法。因此,降低風險加權總資產的方法,主要是減少風險權重較高的資產,增加風險權重較低的資產,具體方法包括貸款出售或貸款證券化,即將已經發放的貸款賣出去;收回貸款,用以購買高質量的債券(如國債);盡量少發放高風險的貸款等。
在降低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資本要求方面,可以盡可能建立更好的風險管理系統,在達到監管當局要求的情況下,采用巴塞爾協議Ⅲ所規定的內部模型或高級計量法來分別計量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也可以在業務選擇方面,盡可能減少銀行需要承擔高風險的業務,比如,減少交易賬戶業務就能夠降低市場風險資本要求。
(3)綜合措施
商業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往往可以“雙管齊下”,同時采取分子對策和分母對策,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綜合性方法是銀行并購。實際上,監管當局的資本要求是全球銀行業并購浪潮一浪高過一浪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