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監管資本的構成
監管資本包括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兩部分
核心資本核心資本是商業銀行中最穩定、質量最高的部分,銀行可永久性占用,可以長期用來吸收銀行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所產生的損失,是銀行資本的核心,包括五個部分:
1.實收資本
2.資本公積
3.盈余公積
4.未分配利潤
5.少數股權
附屬資本
附屬資本包括重估準備、一般準備、優先股、可轉債、混合資本債券和長期次級債務留部分,商業銀行的附屬資本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100%,計入附屬資本的長期次級債務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50%
扣除項我國商業銀行計算資本充足率時,應從資本中扣除以下項目:1商譽2商業銀行對并并表金融機構的資本投資3商業銀行對非自用不動產和企業的資本投資
提高資本充足率的方法
① 分子對策——增加核心資本(發行普通股、提高留存利潤)和附屬資本(發行可轉債、混合資本債、長期次級債)
② 分母對策——提高資本充足率(貸款出售或證券化、收回貸款,用以購買高質量的債券如國債、減少發放高風險貸款)
③ 綜合措施——雙管齊下,分子、分母對策一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