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初級資格考試《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的備考,第四部分銀行的考查點主要為銀行基本法律法規、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其中,商事法律制度的考查點為:
1、熟悉公司分類、公司設立、公司組織機構和公司終止的基本法律規則;
2、熟悉證券發行、證券交易、證券上市的基本法律規則;
3、熟悉基金分類、特點和銀行代理基金業務的基本法律規則;
4、熟悉保險分類、保險合同、保險代理和保險經濟的基本法律規則;
5、熟悉信托的特征、信托財產的性質、信托的變更與終止的基本法律規則;
6、熟悉票據的特征和功能、票據行為、票據權利以及票據喪失補救的基本法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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