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了解的內容:
我國對個人理財業務的性質界定與境外有所不同。一些境外法律并不禁止商業銀行從事有關證券業務,一般也不禁止商業銀行在向客戶提供理財業務的過程中進行信托活動,因此,境外商業銀行可向客戶提供的產品種類較多、交叉性較強,理財業務主要側重于理財顧問和代客理財服務,分類和性質界定較為簡單。
目前,我國利率尚未完全市場化,同時我國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從事證券和信托業務,因此業務范圍和業務特征與境外差別較大。
(2)相關主體
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主體包括個人客戶、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監管機構等,這些主體在個人理財業務活動中具有不同地位。
①個人客戶
個人客戶是個人理財業務的需求方,也是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服務對象。在具體的服務過程中,商業銀行一般會按照一定的標準,如客戶資產規模、風險承受能力等,將客戶進行分類,通過調查不同類型客戶的需求,提供個人理財服務。索取—>《銀行從業備考考試,鎖分資料》請咨詢QQ:1962930。
②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是個人理財業務的供給方,是個人理財服務的提供商之一。
③非銀行金融機構
除銀行外,證券公司、基金、信托公司以及投資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也為個人客戶提供理財服務。非銀行金融機構除了通過自身渠道外,還可利用商業銀行渠道,向客戶提供個人理財服務。
④監管機構
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
(3)相關市場
個人理財業務涉及的市場較為廣泛,包括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外匯市場、房地產市場、保險市場、黃金市場、房地產市場、理財產品市場等。這些市場具有不同的運行特征,可以滿足不同客戶的理財需求。
3.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分類
從不同的角度,對理財業務有不同的分類:
(1)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
按是否接受客戶委托和授權對客戶資金進行投資和管理理財業務可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
理財顧問服務是指商業銀行向客戶提供財務分析與規劃、投資建議、個人投資產品推介等專業化服務。客戶接受商業銀行和理財人員提供的理財顧問服務后,自行管理和運用資金,并獲取和承擔由此產生的收益和風險。
綜合理財服務是指商業銀行在向客戶提供理財顧問服務的基礎上,接受客戶的委托和授權,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的業務活動。
綜合理財服務可進一出劃分為理財計劃和私人銀行業務兩類,其中理財計劃是商業銀行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體進行的個人理財服務(比如為有孩子的家庭量身定制子女教育方案投資產品,為老年人制定個退休規劃等,適宜客戶都可以參與)。而私人銀行業務的服務對象主要是高凈值客戶,涉及的業務范圍更加廣泛,與理財計劃相比,個性化服務的特色相對強一些。
(2)理財業務、財富管理業務與私人銀行業務
銀行往往根據客戶類型進行業務分類。按照這種分類方式,理財業務可分為理財業務(服務)、財富管理業務(服務)和私人銀行業務(服務)三個層次,銀行為不同客戶提供不同層次的理財服務。其中私人銀行業務服務內容最為全面,除了提供金融產品外,更重要的是提供全面的服務。
理財業務、財富管理業務和私人銀行業務之間并沒有明確的行業統一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