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1保證人管理
(一)審查保證人的資格
(二)分析保證人的保證實力
(三)了解保證人的保證意愿
考點2抵(質)押品管理
以抵(質)押品設定擔保的,銀行要加強對抵押物和質押憑證的監控和管理。對抵押品要定期檢查其完整性和價值變化情況,防止所有權人在未經銀行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處理抵押品。
考點3擔保的補充機制
(一)追加擔保品,確保抵押權益
銀行如果在貸后檢查中發現借款人提供的抵押品或質押物的抵押權益尚未落實,或擔保品的價值由于市場價格的波動或市場滯銷而降低,由此造成超額押值不充分,或保證人保證資格或能力發生不利變化,可以要求借款人落實抵押權益或追加擔保品。
(二)追加保證人
對由第三方提供擔保的保證貸款,如果借款人未按時還本付息,就應由保證人為其承擔還
本付息的責任。倘若保證人的擔保資格或擔保能力發生不利變化,其自身的財務狀況惡化;或由于借款人要求貸款展期造成貸款風險增大或由于貸款逾期,銀行加收罰息而導致借款人債務負擔加重,而原保證人又不同意增加保證額度;或抵(質)押物出現不利變化;銀行應要求借款人追加新的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