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安全疏散距離
住宅建筑直通疏散走道的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 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戶門 | 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戶門 | ||||
住宅建筑類別 | 耐火等級 | 耐火等級 | ||||
一、二級 | 三級 | 四級 | 一、二級 | 三級 | 四級 | |
單層或多層 | 40 | 35 | 25 | 22 | 20 | 15 |
高層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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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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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向敞開式外廊的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5m。
2)直通疏散走道的戶門至最近敞開樓梯間的直線距離,當戶門位于兩個樓梯間之間時,應按本表的規定減少5m;當戶門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時,應按本表的規定減少2m。
3)住宅建筑內全部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其安全疏散距離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25%。
4)躍廊式住宅的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應從戶門算起,小樓梯的一段距離可按其水平投影長度的1.50倍計算。
5)樓梯間應在首層直通室外,或在首層采用擴大的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前室。層數不超過4層時,可將直通室外的門設置在離樓梯間不大于1 5m處。
6)戶內任一點至直通疏散走道的戶門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本表規定的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疏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注:躍層式住宅,戶內樓梯的距離可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長度的1.50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