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審計經驗判斷法
審計經驗來源于審計實踐是審計人員長期從事審計實踐積累的結果,因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和持續學習專業技能能力以及接觸的審計客體和審計工作時間的差異性,使得每一個審計人員所獲取的審計經驗存在著巨大的差異性,因此說審計經驗具有獨有的特性。厚積薄發是審計人員最典型的特征,俗話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審計也不例外。一個優秀的審計人員所形成的審計經驗就是通過從事、分析和總結一個個典型的審計項目或審計案例的基礎上取得,并通過長期的審計實踐培養了審計人員職業判斷的敏銳性與直覺,形成了以揭示審計客體舞弊問題存在為國家審計的基本理念。此外,審計經驗也來源于審計人員對日常生活、經濟活動行為和社會交往中細節的關注與感知。審計客體的千差萬別性長期以來一直挑戰著審計人員對不同領域知識與信息的持續獲取能力,審計經驗或審計專家經驗也往往決定著一個審計項目的成敗,就如同傳統中醫中的國粹“望聞問切”一樣決非一日之功夫,諸多的客觀與主觀因素作用的結果最終導致不同的審計人員所形成和擁有的審計經驗是不同的。國家審計的核心一般不發表審計師意見(外資審計是個例外),主要是報告所揭示問題對經濟和社會的危害性,所以國家審計過多關注的是對審計客體舞弊問題的揭露,即審計人員憑借審計經驗能夠盡可能的揭示問題存在的真實。由于審計經驗的獨有性、差異性的存在,審計人員的審計路徑也將是不同的,但最終結果是以完成審計目標為根本出發點。
四、追蹤資金流向審計法
按照資金的流程實施審計是審計人員最常用的審計方法之一,此方法適應于專項資金或單一資金的追蹤檢查,通過資金流轉的各個環節檢查是否存在資金流轉過程中的“跑、冒、滴、漏”行為,直到資金最終的合法、有效、效率和效果使用。在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經常會發現因資金流轉過程中的資金“滲漏”或“蒸發”的現象,使專項資金的使用達不到預期目的或專用目的,損害了資金使用者的切身利益。追蹤資金流向審計法在審計實踐中具有明顯的審計效果,資金流轉的每一個環節都在審計人員的可控制范圍之內,其缺點是耗費時間、精力,也擴大了國家審計成本支出。在具體的審計業務中審計人員往往采取抽樣的方式確定樣本,完成樣本審計的流程過程以期獲取舞弊存在的證據,從而決定是否放棄或擴大審計樣本。審計路徑:確定源頭資金總量→確定資金流轉環節→審查流轉環節資金的安全存在性→計算資金流轉的時間性→審查資金流轉末端的完整性→測試資金使用的合規合法性。
五、走訪調查審計法
當一個單位的管理層有預謀的從事舞弊活動事件時,單位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是不起作用的,審計人員所接觸到的記錄經濟活動行為的載體似乎是合規合法的,此時審計人員已經很難就會計資料所記錄的事項作出符合審計目標的專業判斷,可審計直覺與審計經驗使審計人員覺察到問題遠非如此簡單,審計人員為了進一步證明自己的直覺判斷,選擇走訪調查的審計方法很可能會得到令審計人員十分驚喜的審計線索或審計證據。走訪調查哪些對象、談話技巧與方式方法、調查的內容以及陪同人員等因素都在影響著真實結果,實踐證明,審計人員按照審計目標的需要突擊而秘密的進行會有明顯的效果,反之,如果審計人員將走訪調查事項告知被審計人,走訪調查的結果往往令審計人員失望或無功而返。此方法面對基層、社區審計、資金量小點多面廣、關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經濟行為事件發生的諸多活動行為審計效果十分突出,在老百姓中影響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