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其它合理方法:是以境內獲得的數據資料為基礎估定完稅價格。但不得使用:
1-6項,教材151頁,注意選擇題。
3.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①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及其制成品: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稅或內銷補稅的,海關按照一般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規定,審定完稅價格。其中:
A.進口時需征稅的進料加工進口料件,以該料件申報進口時的價格估定。
B.內銷的進料加工進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殘次品、副產品),以料件原進口時的價格估定。
C.內銷的來料加工進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殘次品、副產品),以料件申報內銷時的價格估定。
D.出口加工區內的加工企業內銷的制成品(包括殘次品、副產品),以制成品申報內銷時的價格估定。(視同進口)
E.保稅區內的加工企業內銷的進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殘次品、副產品),分別以料件或制成品申報內銷時的價格估定。如果內銷的制成品中含有從境內采購的料件,則以所含從境外購入的料件原進口時的價格估定。(視同進口)
F.加工貿易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以申報內銷時的價格估定。
②保稅區、出口加工區貨物:視同進出口處理,發生的倉儲及運輸費應當計入完稅價格。
③運往境外修理的貨物:出境時已向海關報明,并在海關規定期限內復運進境的,應當以海關審查確定的正常的修理費和料件費。
④運往境外加工的貨物:出境時已向海關報明,并在海關規定期限內復運進境的,應當以海關審定的境外加工費和料件費,以及該貨物復運進境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估定完稅價格。即:入境內前發生的費用為基礎確定完稅價格。
⑤暫時進境貨物:按照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的規定,估定完稅價格。
⑥租賃方式進口的貨物:以租金方式對外支付的租賃貨物,在租賃期間以海關審定的租金作為完稅價格;留購的租賃貨物,以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作為完稅價格;承租人申請一次性繳納稅款的,經海關同意,按照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的規定,估定完稅價格
⑦留購的進口貨樣、展覽品和廣告陳列品,以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作為完稅價格。
⑧減稅或免稅進口的貨物需予補稅時,應當以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扣除折舊部分價值做為完稅價格。計算公式:
完稅價格=海關審定的原進口價×(1-實際已使用的時間(月)/(監管年限×12))
⑨其他方式進口的貨物:以易貨貿易、寄售、捐贈、贈送等其他方式進口的貨物,應當按照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的規定,估定完稅價格。
******以上進口部分為需要掌握的重點
4.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①以成交價格為基礎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該貨物向境外銷售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并應包括貨物運至我國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但其中包含的出口關稅稅額,應當扣除。出口貨物成交價格中含有支付給境外的傭金的,如果單獨列明,應予扣除;
出口完稅價格=成交價+境內運費+其他費用+保險費
②出口貨物海關估價方法:看看就行了,注意一點:沒有倒扣價格法!
5.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中的運費及相關費用、保險費的計算
①以一般海、陸、空運方式進口的貨物的運費和保險費: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費用計算。如果進口的貨物的運費無法確定或未實際發生,海關應當按照該貨物進口同期運輸行業公布的運費率(額)計算運費;按照“貨價+運費”的3‰計算保險費(即:不管運費和保險費發生未發生,都應計算出然后計入完稅價格中)
②以其他方式進口的貨物:
A.郵運的進口貨物,應當以郵費作為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B.以境外邊境口岸價格條件成交的鐵路或公路運輸進口貨物,海關應當按照貨價的1%計算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C.作為進口貨物的自駕進口的運輸工具,海關在審定完稅價格時,可以不另行計入運費。(如汽車)
③出口貨物:銷售價格如果包括離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間的運輸、保險費的,該運輸、保險費應當扣除。(即:出口只能包括境內運輸費和保險費)
6.完稅價格的審定:看一看,能做選擇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