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個人舉報、協查違法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
⑤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的手續費。
⑥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考過)
⑦別看了,肯定不考
⑧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得所得
⑨符合以下7個條件之一的取得的工資、薪金免稅:352頁,出聲讀上3遍,以后就不用再管它了。
3.減征的:①殘疾、孤老、烈屬的所得。②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③其它
九、境外所得的稅額扣除(熟悉計算)
1.分國分項算,分國不分項扣除;
2.按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計算扣除限額;
3.扣除限額不得交叉使用。
十、納稅申報及繳納
1.自行申報納稅義務人(選擇題)
①從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②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③分筆取得一次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取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的;
④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扣繳稅款的;
⑤規定必須自行申報納稅的。
2.自行申報的納稅期限
①賬薄健全的,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內申報并繳納稅款。
②賬薄不健全的,由稅務機關確定。
③年終一次性取得承包、承租所得的,30日內申報;分次取得的,每次取得后7日內申報,年終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④獨資和合伙企業: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委預繳,7日內申報,年終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⑤獨資和合伙企業:終止經營的,在終止后60天內匯算清繳
3.自行申報納稅的申報地點
從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可選擇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從境外取得所得的,應向境內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4.代扣代繳的范圍(選擇題)----其中沒有個體工商戶
5.扣繳義務人的責任:354頁,出聲細讀3遍,以后就不用再看了。
6.核定征收
①對律師事務所應實行查賬征收,無法查帳才實行核定征收;
②對核定征收的律師事務所,應根據其雇員人數、營業規模等核定其營業額,并根據當地同行業盈利水平從高
核定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不得低于25%;并應督促其建賬建制,盡快轉為查賬征收。
③計算收入時不得扣除辦案費用及其他個人費用。
④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以及其他中介機構,比照律師事務所執行。
第十七章稅收征管法
一、稅收征管法的適用范圍
1.僅適用稅務機關征收的稅種。
2.不適用的稅種:耕地占用稅、契稅、關稅、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
3.教育費附加:雖然由稅務機關代收,但不是一種稅,不適用《征管法》
二、遵守主體:
1.征稅機關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它有關單位
3.其它單位和部門(比如各級政府)
三、稅收征管權利和義務的設定
1.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權利:①負責稅收征管工作、②依法執行職務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
①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與納稅情況有有關的情況
②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自己保密
③依法享有減、免、退稅的權利
④對稅務機關的決定,有陳述權、申辯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
⑤有權控告、檢舉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義務:
①依法納稅、依法代扣代繳,代收代繳
②按規定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納稅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的信息。
③接受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的稅務檢查。
4.地方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權利
①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內稅收征管工作的領導(對地稅)或協調(對國稅),支持稅務機關執法。
②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
③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檢舉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5.地方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義務
①不得違法作出稅收開征、停征、減、免、退、補和其它與稅法相抵觸的決定
②收到違反稅法檢舉的機關和負責查處的機關應當為檢舉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