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例題分析】
1、(計算題)某外貿企業(一般納稅人)從國外進口80輛三輪摩托車,關稅完稅價格為200萬元,當月售出其中70輛,每輛售價4萬元(不含稅)。
當月又從國內一生產廠家購進二輪摩托車100輛,全部用于出口,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金額234萬元,當月外銷60輛,出口離岸價180萬元。假設摩托車關稅稅率20%,消費稅稅率10%,增值稅出口退稅率13%。
要求:計算該外貿企業當月應納、應退的消費稅和增值稅。(以萬元為計量單位,小數點后保留兩位)
參考答案:
1、進口摩托車應納關稅=200×20%=40(萬元)
2、進口摩托車應納消費稅=(200+40)÷(1-10%)×10%=26.67(萬元)
3、進口摩托車應納增值稅(進項稅額)=(200+40)÷(1-10%)×17%=45.33(萬元)
4、外貿企業無論是銷售其進口的摩托車,還是銷售其國內購進的摩托車,均不再交納消費稅
5、外貿企業銷售70輛摩托車應納的增值稅=4× 70×17%-45.33=2.27(萬元)
6、外貿企業出口摩托車應退消費稅=234÷(1+17%)÷100×60×10%=12(萬元)
7、外貿企業出口摩托車應退增值稅=234÷(1+17%)÷100×60×13%=15.6(萬元)
第四章 營業稅法
【歷年考題評析】
2000年,單1分,多1分,判1分,計4分,綜1分,共8分
2001年,單1分,多1分,判1分,計4分,共7分
2002年,單1分,多1分,判1分,計5分,共8分
2003年,單1分,多1分,判2分,綜4分,共8分
2004年,單1分,判1分,計4分,共6分
本章也是歷年考核的重點,一般為7分左右,與消費稅所占比重相差無幾。
從考試題型看,客觀題中,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原則上各1題,考分在3分左右;主觀題中,其可能出現的題型是:
(1)單純營業稅的計算題;
(2)營業稅與增值稅通過“兼營行為”相結合進行考核;
(3)營業稅與增值稅通過“混合銷售行為”進行考核,但應注意“納稅人自產貨物并提供建筑安裝勞務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
(4)營業稅與消費稅與相結合進行考核,比如飲食服務業(啤酒屋、啤酒坊)自釀啤酒如何計征消費稅、營業稅的稅務處理;
(5)營業稅與土地增值稅、契稅相結合進行考核。如企業銷售(轉讓)不動產,尤其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有關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的稅務處理的規定。
(6)營業稅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與相結合進行考核。
需注意的是,計算題、綜合題單純考核的可能性存在,但與其他稅種結合加以考核是考題的發展趨勢,如與增值稅、消費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契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及外國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結合在一起進行考核。
【重點與難點】
一、關于“營業稅計稅依據”的歸納
1、全額計稅;
2、差額計稅;
3、核定計稅。
二、關于“營業稅通用稅收政策(不分行業)”的規定
1、單位和個人提供的營業稅業務,發生退款的,凡該項退款已征收過營業稅的,允許退還已征稅款,也可以從納稅人以后的營業額中減除。
2、單位和個人因財務會計核算辦法改變,將已繳納過的預收性質的價款逐期轉為營業收入時,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
3、單位和個人提供的營業稅業務,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價款為營業額;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減除。
4、單位和個人提供的營業稅業務,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因并入營業額中征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