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題(本題型共3題,每題10分)
1.某市一商廈2005年2月發生如下業務:
(1)進口化妝品一批,該批貨物貨值折合人民 幣200000元,包裝費20000元,支付采購中介費用5000元,海運費及保險費10000元,入境后內陸運費1000元;
(2)進口卷煙14標準箱,到岸價格100000元;
(3)與美美服裝廠簽訂銷售服裝協議,規定一次收取進場費20000元,在一年內商廈為美美服裝廠銷售產品。當月零售美美服裝32760元,向美美提供代銷清單,得到增值稅發票,價款21000元,增值稅3570元;
(4)與爵士炊具廠簽訂銷售炊具協議,規定按零售額28%收取上架費,當月零售炊具2925元,給爵士家具廠提供代銷清單后,取得家具廠增值稅發票,價款25000元,稅款4250元,同時收取8190元上架費;
(5)批發部分進口化妝品,取得不含稅銷售額400000元;銷售其他貨物,取得零售額456300元;
(6)境內采購貨物,取得增值稅發票,價款100000元,稅款17000元;
(7)為百姓維修電器、手表,收取維修費4914元。
要求按順序計算:(化妝品關稅稅率10%,消費稅稅率30%;卷煙關稅稅率25%)
(1)當月該公司進口環節應繳納的關稅;
(2)當月該公司進口環節繳納的消費稅;
(3)當月該公司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
(4)當月該公司增值稅可抵扣的進項稅;
(5)當月該公司增值稅的銷項稅;
(6)當月該公司經營環節繳納的增值稅;
(7)當月該公司應繳納的營業稅;
(8)該公司當月應納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2.某國有企業經有關部門批準,于2005年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年終納稅申報時有關資料如下:
(1)改組過程中,對資產進行評估,使固定資產增值200萬元,流動資產增值25萬元。當年就增值部分計提的折舊金額為15萬元,當期生產產品(產品已對外銷售)領用的流動資產增值部分金額為20萬元;
(2)取得出口退還增值稅50萬元、消費稅20萬元,均計入應收出口退稅科目而未在收人中反映。取得環保局撥付的環保鍋爐改造款30萬元計人了補貼收入;
(3)2005年該企業曾接受價值為10萬元的生產設備捐贈。全部計入資本公積。
(4)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兼并甲企業,甲企業繼續具有獨立的納稅人資格,且甲企業2003年發生的50萬元的虧損中仍有7萬元未予彌補,用本企業利潤彌補;
(5)轉讓一家其控股51%的子公司,賬面投資成本95萬元,轉讓收入120萬(含應分享的累積為分配利潤3萬元和盈余公積8萬元),企業未作賬務處理;
(6)通過國家指定部門對貧困山區小學捐款18萬元,全額扣除;
(7)公司改組當年共實現稅前利潤400萬元,該單位的會計人員在辦理納稅申報時,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400-7=393萬元,應交所得稅為393×33%=129.69(萬元)。
請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分析該單位的納稅申報是否正確?若不正確,當年應交的所得稅為多少?
3.某中外合資咨詢公司,2006年3月18日開業經營。此年的匯算清繳期內,稅務機關多次通知該公司盡快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該公司均以無利潤為由,拒不申報。當稅務機關派員進行稽查時,該公司才提供如下納稅資料:
(1)2006年業務收入800萬元;繳納營業稅40萬元;業務支出300萬元;
(2)管理費用300萬元,其中包括一次列支開辦費150萬元,向關聯企業支付管理費30萬元,交際應酬費50萬元;
(3)財務費用140萬元,其中包括4月注冊資金未按時到位時向其他企業借款50萬元的利息5萬元、支付外方作為投入資本的境外借款利息80萬元,注冊資金6月到位后向其他企業借款100萬元用于資金周轉而支付的半年利息5萬元(商業銀行貸款年利率8%)。
(4)營業外支出20萬元中包括與其他企業合同違約支出15萬元和亂發廣告而被城管部門罰款5萬元;
(5)該公司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應納稅所得額=800-40-300-300-140-20=0(元)
要求:
(1)請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分析該公司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否正確。如不正確,請指出錯誤之處,并列出步驟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2)稅務機關當場就該企業的問題下發《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處以該企業少繳稅款 50%的罰款,稅務機關的處理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