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貨幣與金融
一 商業銀行
1 商業銀行的組織形式
商業銀行是最典型的銀行,是以盈利為目的、主要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形式為工商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并辦理結算業務的金融企業。
商業銀行的性質:經營目標盈利化、經營行為市場化、業務活動多樣化。
按機構設置分:單一銀行制(美國州立銀行);總分行制(英國銀行模式)
按業務經營范圍分:專業化銀行(分業經營);綜合銀行制(全能銀行)
我國商業銀行(總體看是總分行制)類型:國有獨資;股份制;城市商業銀行。
2 商業銀行主要業務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存差指存款大于貸款;貸差指貸款大于存款。
頭寸指商業銀行的流動資產。匡算叫扎頭寸。長(收大)、短(支大)、松(長多)、緊(短多)。
各項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儲蓄存款;存款業務創新。
借債業務主要有:再貼現或向銀行借款;同業拆借(金融機構之間臨時性的資金借貸);發行資本債券;歐洲貨幣市場借款。
所有者權益包括:股本;資本盈余(資本溢價);未分配利潤;風險準備金(補償性準備金)。
補償性準備金兩種:資本準備金和資產業務損失準備金。
資產業務包括:現金資產;放款業務;政券投資業務。
現金資產(儲備資產):庫存現金;存款準備金;同業存放,托收未達款;同業拆放。
放款業務分類:
以用途為標準分:資本放款;商業放款;消費者信貸。
按歸還期限劃分:短期(一年以內);中期(1-5年);長期(6年以上)。
按貸款條件劃分:信用放款;擔保放款;抵押放款;質押放款。
票據貼現:指客戶持未到期的票據轉讓給銀行,銀行在票據金額中按市場貼現率扣除貼現日至到期日的貼現利息后,對客戶付給現款的一種資產業務。
投資業務:銀行的投資主要是指證券投資,不許做股票買賣。
中間業務:指商業銀行為客戶辦理貨幣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項而從中收取手續費的業務,是商業銀行作為“支付中介”而提供的多種金融服務。(包括:結算業務;信托業務;租賃業務;代理業務;咨詢業務)
貨幣結算形式:現金結算和轉帳結算。
轉帳結算特點:貨幣周轉與銀行信用業務聯系在一起,通過單位在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款帳戶上的貨幣資金轉移來完成貨幣收付。結算方式:支票、匯票、信用證。
租賃業務:融資性租賃和杠桿租賃。
3 商業銀行管理
資產管理是商業銀行管理的中心環節,決定著銀行的利潤和發展。
資產管理三原則:盈利性;流動性;安全性。
資產管理內容:儲備資產管理,貸款管理,投資管理。
負債管理主要思想:變被動負債為主動負債,改變對負債的成本觀念,創新金融工具。
負債管理內容:改變經營方針,調整負債結構。規避金融監管,創新金融工具。到國際市場籌措資金。利用同業拆借市場籌措資金。
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圍繞回避利率波動風險而進行的,核心是利率管理,主要內容是對凈利差的管理和利率敏感性缺口率的管理。
凈利差=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缺口率指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之比
缺口率等于1利率變動對凈利差不發生影響。大于1適用于利率上升期,小于1適用于利率下降期。
《巴塞爾協議》將資本劃分為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兩部分。核心資本不得少于總資本的50%。
《巴塞爾協議》規定:銀行按權數加權計算后即為風險資產總額,并要求92年末,總資產占風險資產的比重應達到8%。
二 中央銀行
1 獨占銀行券的發行權是中央銀行的第一個標志。
各國中央銀行大體經由三個途徑:1)由商業銀行轉化為中央銀行(英、法、德)。2)專門設置的中央銀行(美國聯邦儲備)。3)由綜合型銀行銀行改革為單一職能的中央銀行(前蘇聯、前南、中國)。
建立中央銀行的必要性:1)集中貨幣發行權的需要。2)代理國庫和為政府籌措資金的需要。3)管理金融業的需要。4)國家對社會經濟發展實行干預的需要。
中央銀行的性質:中央銀行是國家干預經濟、調節全國貨幣流通與信用的金融管理機關,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央銀行的職能:發行銀行,銀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
2 中央銀行制度類型:
按資本構成分:股份制性質(美、日);國有化(英、法)。
按隸屬關系分:財政部領導的(英、法、日);獨立的中央銀行制度(美、德、瑞典)
按管理體制分:一元化(英、法、日、中);多元化(美國聯邦)
3 中國中央銀行主要業務:
貨幣發行業務:發行庫與發行基金調撥。業務庫與現金調撥。(發行基金調撥業務是組織人民幣發行的第一步工作)
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業務:存款準備金業務;信貸業務(再抵押放款、再貼現、信用放款);清算業務(為中央銀行的中間業務,并由此使中央銀行成為全國金融業的清算中心)。
中央銀行對政府的業務:國庫業務;公開市場業務;國際儲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