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工程,甲施工單位按照施工合同約定,擬將B、F兩項分部工程分別分包給乙、丙施工單位。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如圖5-1所示,各項工作勻速進展。
圖5-1施工總進度計劃(單位:天)

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以下事件:
事件1: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未將委托給監理單位的監理內容和權限書面告知甲施工單位。甲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了乙施工單位“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及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文件和分包合同等材料,申請批準乙施工單位進場,建設單位將該報審材料轉交給項目監理機構。
事件2:甲施工單位與乙施工單位簽訂了B分部工程的分包合同。B分部工程開工45天后,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造成乙施工單位停工15天,窩工損失合計8萬元。修改設計后,B分部工程價款由原來的500萬元增加到560萬元。甲施工單位要求乙施工單位在30天內完成剩余工程,乙施工單位向甲施工單位提出補償3萬元的趕工費,甲施工單位確認了趕工費補償。
事件3:由于事件2中B分部工程修改設計,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工程延期的申請。
事件4:專業監理工程師巡視時發現,已進場準備安裝設備的丙施工單位未經項目監理機構進行資格審核。
【問題】
1. 事件1中,分別指出建設單位、甲施工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甲施工單位提交的乙施工單位分包資格材料還應包括哪些內容?
2. 事件2中,考慮設計修改和費用補償,乙施工單位完成B分部工程每月(按30天計)應獲得的工程價款分別為多少萬元?B分部工程的最終合同價款為多少萬元?
3. 事件3中,乙施工單位的做法有何不妥?寫出正確做法。B分部工程的實際工期是多少天?
4. 事件3中,B分部工程修改設計對F分部工程的進度以及工程總工期有何影響?分別說明理由。
5. 寫出項目監理機構對事件4的處理程序。
【參考答案】
1.(1)事件1中,建設單位、甲施工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及理由具體如下:
①建設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未將委托給監理單位的監理內容和權限書面告知甲施工單位。(0.5分)
理由:根據《建筑法》規定,實施建筑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及監理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的建筑施工企業。(1分)
②不妥之處:甲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了乙施工單位“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及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文件和分包合同等材料。(0.5分)
理由:甲施工單位選定乙分包單位后,應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分包資格報審表及相關資料。(1分)
(2)甲施工單位提交的乙施工單位分包資格材料還應包括:特殊行業施工許可證、國外(境外)企業在國內承包工程許可證;分包單位的業績證明;擬分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2分)
2.(1)事件2中,B分部工程第1個月按原計劃正常施工:應獲得的工程價款=500/(75/30)=200(萬元)。(1分)
(2) B分部工程第2個月按原計劃正常施工15天,停工15天:應獲得的工程價款=500/(75/15)+8=108(萬元)。(1分)
(3) B分部工程第3個月完成設計修改后的剩余工程:應獲得的工程價款=560-(200+108-8)+3=263(萬元)。(1分)
(4)B分部工程的最終合同價款為:200+108+263=571(萬元)。(1分)
3.(1)事件3中,乙施工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工程延期的申請。(1分)
正確做法:乙施工單位應向甲施工單位提出工程延期申請,甲施工單位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工程延期的申請。(1分)
(2)B分部工程的實際工期是:75+15=90(天)。(1分)
4.(1)事件3中,B分部工程修改設計對F分部工程進度的影響:使F分部工程進度推遲了10天。(1分)
理由:工作B為工作F的緊前工作,修改設計使工作B的持續時間延長了15天,但工作B的自由時差為5天,將導致F分部工程進度推遲10天。(1分)
(2)事件3中,B分部工程修改設計對工程總工期的影響:使總工期延長10天。(1分)
理由:由于B分部工程的修改設計使F分部工程進度推遲了10天,而工作F屬于關鍵工作,故使總工期相應延長了10天。(1分)
5.事件4中,項目監理機構處理程序如下:
(1)下達“工程暫停令”;(1分)
(2)審查甲施工單位所報送的丙施工單位資格材料;(1分)
(3)如果丙施工單位資質合格,簽發“工程復工令”;(1分)
(4)如果丙施工單位資質不合格,則由總監理工程師通知甲施工單位另行選擇分包單位。(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