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關于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施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表示,未來隨著業務的發展,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將逐步納入基金從業資格進行管理。
根據有關規定,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管理的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從事宣傳推介基金、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系統運營維護的人員應當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或基金從業資格。上述人員尚未在從業人員管理平臺注冊資格的,應由所在任職機構統一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資格注冊管理。
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或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從業人員需完成每年度不少于15學時的后續培訓,并通過所在機構每兩年參加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的從業資格年檢。具體注冊流程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