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考試《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內容第二十一章第二節:基金銷售機構。基金法律法規教材核心考點講解>>
【本節目標】
掌握基金銷售機構的主要類型和現狀
了解各類基金銷售機構的發展趨勢
掌握基金銷售機構準入條件
掌握基金銷售機構職責規范
【本節知識結構圖】

【本節例題】
1.下列哪一項不屬于基金銷售機構的準入條件?( )
A.具有完善的投資收益的計算方法
B.財務狀況良好。運作規范穩定
C.完善的業務流程、銷售人員執業操守、應急處理措施等
D.健全的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
答案:A
2.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商業銀行,應向()進行注冊并取得相應資格。
A.工商注冊登記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B.中國銀監會
C.中國證監會
D.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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