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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基金的募集程序
【考綱要求】掌握 16章1節
基金的募集一般要經過申請、注冊、發售、基金合同生效等四個步驟。
一.基金募集申請
我國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的募集,必須依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的有關規定,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相關文件。申請募集基金應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基金募集申請報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協議草案、招募說明書草案、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等。
二.基金募集申請的注冊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要求,中國證監會應當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請之目起6個月內做出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決定。
三.基金份額的發售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核準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基金份額的發售。
四.基金的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封閉式基金需滿足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達到核準規模的80%以上,并且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達到200人以上;開放式基金需滿足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備案申請和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中國證監會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驗資報告和基金備案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確認;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2)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基金不滿足有關募集要求的,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應承擔下列責任:
①以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②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2019.11真題測試】以下屬于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募集步驟的是( )。
Ⅰ、注冊
Ⅱ、發售
Ⅲ、登記
Ⅳ、基金合同生效
A、Ⅰ、Ⅱ、Ⅲ、Ⅳ
B、Ⅰ、Ⅲ、Ⅳ
C、Ⅰ、Ⅱ、Ⅲ
D、Ⅰ、Ⅱ、Ⅳ